一、汽车保险理赔时效届满怎么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诉讼时效期间结束之际,负有债务的一方具有向对方提出其不再负有支付责任的抗辩权。
然而,在诉讼时效设定结束之后,若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将无权再以此为由对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同样地,对于已经出于善意且自愿履行了部分还款责任的债务人而言,也不能够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向债权人索要已经偿还的款项。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也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汽车保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保险的理赔处理过程可概括为以下几个环节:
1.事故发生后需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且通常时效为事故发生之日起48小时以内;
2.由专业检验员在接到保险公司内勤相关通知后于有效期内完成现场查勘及检验工作;
3.随后应签署并交付相关索赔申请书以及其他所需单据;
4.通过核赔科经办人对提交材料进行严谨审核;
5.经管理层审议批准后予以赔款支付并确认结案;
6.以上流程顺利完成,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汽车保险理赔时效届满怎么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