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应签署为期三年,且在此期间劳动者有权提出离职请求。不论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如何,劳动者都有权利在履行雇佣合同时选择自由职业。
然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履行预先告知的责任。若对此环节疏忽或未履行,则需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规定,劳动者应该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发出离职意向;对于还处在试用期的员工,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即便所在企业的领导尚未签字批准,在有效通知周期结束后,劳动者仍可合法离开原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署年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完全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自由的约定。首先我们来谈一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的期限长短可是因人而异,长至数年甚至是十数年,短则只需短短的一年或几个月时间,只要您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就完全没有问题了。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可是真可谓永不过期哩。待到您到了退休年龄,这份合同仍然可以持续下去。最后我们再来说说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这项工作或工程圆满完成后,劳动合同便会随即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现行法律条款之规定,本劳动合同生效期设定为三年时间。在这段时期内,作为劳工方您享有充分的权利自由决定是否离职,无需任何额外条件或限制。无论合同期限如何,在执行合同约定内容的过程中,劳工方仍保留选择成为自由职业者的权利,只需在事前遵循相应的告知程序即可。如若未能严格遵守或忽略了这个重要环节,劳工方须自行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损失。对于劳工方而言,在正式提出离职申请之前,必须提前至少三十日以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明确表达离职意愿;对于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劳工方来说,则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通知。在通知周期结束之后,即便用人单位的管理层尚未签署批准文件,劳工方仍然可以依法行使其离职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