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物业费提前缴纳吗
在现行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必须提前预付,而具体的缴费时限则应当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加以确定。作为业主,您有义务依照约定向物业服务方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若物业服务方已按照事先约定及相关规定履行了其应尽的职责与义务,那么业主便无权以尚未实际接受或不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费提前交了,后面涨价要补交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单独提出变更物业管理费用的请求。物业管理费用的具体取费标准,应当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者商品房销售出售契约中的商定条款为依据。除非确因政府政策变动导致成本上升需调整收费价格之外,开发建设单位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皆不得单方面提升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标准。倘若的确存在必须上调物业管理费用的必要情形,那么必须遵循合法程序,经过召集并尊重广大业主意见之后方可实施调整。若遇到物业服务企业罔顾法律,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业主有权请求物价相关监管机构就此情况进行调整与干预,亦或是选择采用仲裁或司法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支付时点应当依据双方所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来明确划定,而并非强制要求提前预付费项。因此,作为业主您有义务按照合约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提供者予以支付相应费用。当物业服务提供商已经依照既定的尊重及以及规定尽心尽力地履行其职责时,业主不应以没有实际接受到服务或者不需要接受服务等理由为借口,拒绝支付相应的费用。为了保证物业服务的顺利开展与持续运营,业主理应严格遵守支付期限,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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