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交社保劳动合同有效吗
未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劳动合同,具有合法性与有效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未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并不会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若企业未能遵照现行法规标准按时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员工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
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
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不交社保一告一个准怎么赔偿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的赔偿措施如下:在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自身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未按照规定缴纳各类社保费用时,劳动者可以有权向其提出以下合法索赔请求:
首先,用人单位必须全额补缴劳动者所应当享受的但却由于现实原因被拖欠未得的社保项目费用。
其次,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而给劳动者带来了经济上的直接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和对应的赔偿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完成。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合同即使缺失了关于社会保险的明确约定,依然具备法律认可的合同效力。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企业未能按照法定标准足额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不妨碍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性。然而,当企业未能及时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按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他们的劳动者享有请求企业进行相关社保补缴手续的权利。然而,我们提醒大家注意,所有与社会保险相关的争议都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进行处理,这是为了确保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