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名下一人一套房再买房算二套还是三套
通常情况下,无论您提交的申请表上填写的是一人的姓名抑或是两人的姓名,此举都代表着该家庭已拥有一处房产。在今后的购房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会依照购买第二套房产所需遵循的标准来进行审批和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名下每人一套房.算一套房吗
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若某位已婚新人曾以己身名义贷款购置房产,那么在其缔结连理之后,再根据配偶的身份进行贷款购房之时,此种情形会被视为“第二套住房”。即便新婚夫妇的户籍并非同属一地,同样适用上述标准。除此之外,尚有另一种情况需要我们关注。倘若夫妇婚后共同申请贷款购房,然而在离婚后,其中一方再次尝试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亦将被认定为购置第二套房产。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购买房产的资格早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时便已消耗殆尽。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困扰,新人们在决定购房以前,务必事先查阅并了解各自的信贷历史纪录。一旦发现另一半曾经购置并正在偿还贷款的房产,那么便是意味着新组建的家庭均不再具备享受首套住房优惠政策的资格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在申请住房贷款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无论所填写的信息为个人姓名亦或是夫妻双方的姓名,即可视为申请人所在的家庭已经拥有了一处房产倘若日后再次考虑购置房产,政府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房产的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管这就意味着,不论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抑或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所持有的房产数量都会直接影响到未来购房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满足的各项条件因此,在申请购房的过程中,深入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具备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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