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工资大概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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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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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法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与外派员工签订至少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每月进行劳动结算。对于无工作期间的员工,服务机构需按当地法规按月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工工资大概多少

一、劳务派遣工工资大概多少

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即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受聘于外派岗位的员工签订至少两年以上的固有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每月经行一次劳动结算。

另外,针对那些在无工作期间的外派职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义务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按月为他们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薪资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劳务派遣工最新政策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务派遣过程中,如因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对第三人产生负面影响时,应由接受此项劳务派遣的用人机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若劳务派遣机构存在过失行为,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接收劳务派遣服务的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务必签订超过两年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仅能在临时性或辅助性的职位上启用被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开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造期限、劳动报到酥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派遣至外单位的受雇员签署为期至少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须按照月度周期对其进行劳动结算。在受雇员未从事任何有偿工作的情况下,服务机构必须根据当地法规,以月度为单位向其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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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与外派员工签订至少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每月进行劳动结算。对于无工作期间的员工,服务机构需按当地法规按月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35浏览 2024-04-11
朋友在长治工作,最近收到劳务派遣,因为是刚刚毕业的学生,想要问问,长治劳务派遣2017年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回复]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br/>  劳务派遣是中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中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发展很快、问题很多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中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中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中国的资源比较优势。特别是在近几年来中国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发展劳务派遣意义更加重大。
145浏览
请律师代写劳务派遣合同代写大概要多少,法律如何规定的
10w+浏览2024-03-03
朋友目前是想从事人力派遣这一块的业务,所以现在来说主要想问问关于办理劳务派遣条件大概都有哪一些呢?
[律师回复] <br/>1、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br/>  <br/>2、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br/>  <br/>3、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br/>  三、公司责任义务<br/>  <br/>1. 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br/>  <br/>2. 负责派遣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增减维护。<br/>  <br/>3. 负责派遣员工工资的发放(或委托用人单位代发)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缴。<br/>  <br/>4. 负责派遣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待遇的申领。<br/>  <br/>5. 负责派遣员工生育、失业保险及医疗待遇相关手续的办理。<br/>  <br/>6. 负责派遣员工个人档案的建立及管理。<br/>  <br/>7. 负责派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br/>  <br/>8.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人事档案关系的建立、转移。<br/>  <br/>9. 负责劳务争议的处理。<br/>  <br/>10.负责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及相关新出台政策的提供告知。
11浏览
你好,我表弟他们单位前两天派遣他到某公司进行工作,现在那个公司将我表弟退回来了,那么这种派遣工补偿金大概可以补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你好,派遣工补偿金在相关法律中是有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r/> <br/> <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 <br/> <br/>(二)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提出:协商一致)<br/> <br/> <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 <br/> <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 <br/> <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br/> <br/> <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br/> <br/>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r/> <br/> (7)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70浏览
这两天我朋友说他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就想咨询一下这个劳务派遣合同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br/>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br/>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br/>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br/>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br/>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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