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物业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购买者应于开发商公布的交付日期起开始支付物业费用。请务必牢记,此乃开发商正式交付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物业费用,无论您是否按时办理接房手续。以下几种特殊情形除外,均以业主实际领取房屋钥匙之刻起作为物业费用的起算点:
1、开发商剩余未售房产;
2、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
3、经开发商当场确认存在房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且暂时未能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
4、如涉诉纠纷陷入司法程序之中,需等待裁决结果的房屋;
5、以及其他在开发商同意下适当延期交付的房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在购房者正式领取房屋钥匙前这段时间内,所有物业费用均由开发商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新房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交
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用是根据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署的确切合同规定来支付的。实践中,业主往往会在完成房屋验收、入住新居之后,才开始履行物业管理费用的缴纳义务。
然而,如果业主并未实际居住于此,而只是进行了房屋验收工作的话,那么他们仍需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从开发商正式宣布的交付日期之日起,无论是已经成功办理了接房手续还是尚未办理,所有购房者均需要履行缴纳物业费这一责任与义务。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将被排除在外:并非出售状态下的房产、交房工作因故推迟、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修理需求、涉及诉讼争议之处正在等待裁决结果以及开发商主动承诺延期交付的房屋等。在此期间,购房者在领取房屋钥匙之前,其所需要承担的物业费用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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