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过失能否进行受伤等级鉴定这一问题:在遇到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有资格提出医疗鉴定的请求,然而对伤势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害才能进行伤残级别鉴定,只有当伤害程度符合伤残鉴定的标准时,伤者方可单独进行伤残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或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或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二、医疗事故赔钱多吗?
在中国当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对医疗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做出明确的规定。针对这一境况,建议首先向相关机构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如若医疗事故导致了患者的死亡,则该种情形的最大赔偿额为60,000元人民币。此医疗事故的赔付内容,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陪护人员工资等多项费用,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残疾辅助器具的购买和使用费用。
另外需注意,若医疗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则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伤者或死者近亲可谓精神受到损伤,有权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因此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条款来确定具体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若在遭受医疗事故之后,有医疗过失情况发生,那么患者就有权提出医学鉴定的要求。然而,请务必认识到,只有当所受之伤害足以到达某种特定的严重程度,并且完全符合伤残鉴别的具体评估标准,方能进行伤残级别的鉴定申报。所以,受伤的个体应该首先确定其自身状况是否符合鉴定所需的条件,然后再谨慎考虑是否进行赔偿申请的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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