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土地到期土地建筑物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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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租赁土地期满,地上建筑物归属需依合同规定。若无约定,双方应友好协商,寻求公正互利方案。协商无果,可诉诸司法途径解决。永久性建筑物可依法申请产权证书,租期届满后归出租方所有。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租赁的土地到期土地建筑物怎么办?

一、租赁的土地到期土地建筑物怎么办?

在租赁来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对于土地之上所存在的建筑物之归属问题,应依照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并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如若未见具体约定,则建议当事人双方积极展开友好协商,商讨出一个公平公正且互惠互利的解决方案。若经过深入沟通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只能依靠司法途径加以解决,请求专业的司法机构进行裁决,以期得到妥善解决。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那些属于永久性质的建筑物,业主可以依法申请办理有关产权证书。当租赁土地的使用期限到达时,该土地上的永久性建筑物将会由出租方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租赁的车子属于营运车辆吗

与出租车类似,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亦属于营运车辆类别,仅在是否配备驾驶员方面存在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汽车租赁公司的运营车辆均须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以便能够依法获得由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盈利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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