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哪些规定
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际,承租人如仍对租赁物持续行使其使用权权益,而出租人并未对此表示出任何反对意见,则原来的租赁合同依然保持其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此时的租赁期限已经被视为非固定之期。
相应地,若在租赁期限到达后,房屋的承租方继续享有同等条件下可能续租的优先权,这正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此类情形中房屋承租人所享有优先权的明确表述与制度化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