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欠款,只要是由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的借款凭证,均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此份借款凭证必须是借款人在意识清醒状态下、自主自愿地签署,同时不得含有任何被强迫或威胁写下的因素,以确保所表达的内容是对方的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该份借款凭证也绝不可侵犯到公序良俗及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通常情况下,借款凭证将包括标题、正文以及落款共计三大部分组成成分。关于借款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自借款凭证中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如超过三年仍未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将对此次诉讼请求不再予以保护。
我国法律对于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是否给予保护呢?分手费用乃衍生于男女各方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之时,要求对方对自身多年来的付出与陪伴进行经济补偿,亦即我们常言道的“青春损失费”。
然而,基于同居或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实则是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由于双方并无借贷之合意,且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因此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相互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借贷形式受法律保护,但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则借贷合同无效。
欠条是否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呢?满足法定要件的欠条是受法律保护的。即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通过合法途径或手段取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欠条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分手后的钱怎么要回来
对于收集借款事实所涉及的各项关键证据,如转账明细、对话内容以及对方明确承认存在债务责任的文字记录等,应当予以充分关注。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考虑申请支付令,以便要求对方立即偿还欠款及相应的利息;
2.选择直面诉讼,可将其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此期间,如若被告下落不明或难以联系,法院仍可利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信息传递并在无被告出席的情况下做出缺席审判。待法院裁决正式生效之后,如被申请人故意逃逸或以失踪作为规避债务的方式而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利益。例如,依法搜寻并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款;扣押、提取被申请人的个人收入来源;查封、扣押、处分、出售被申请人的财产等事项,必要时也可对被申请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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