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后检察院还没有传唤起诉书,结果怎么样?
1.针对适用不起诉处分之被不起诉人和其工作单位,若其仍处于羁押状况中,应立即予以释放;
2.关于公安机构移交检察机关审查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并书面送达到相应的公安机关;
3.具有明显针对受害者之刑事案件,起诉方应当向被害人发送不起诉决定书以保障法律程序的透明度及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情况下,如人民检察院维持原不起诉决定,则受害者有权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受害者亦可在未经申诉程序的前提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关于接纳受害者起诉的通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停止对该案的后续调查,并将相关诉讼文书及相关证据事先移送给人民法院,以确保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醉驾后检察院免于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在以下六种情况下,醉酒驾驶者可能会被法院免于起诉:
1.案件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微不足道,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2.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期间;
3.根据特赦令得以免除刑罚;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若未进行起诉或是撤回了起诉;
5.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已经离世;
6.其它法律文件明确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不起诉层面上,如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的工作组织因犯罪而受到羁押的处理,应当立即予以解除。针对那些由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机构审查的公诉案件,检察院有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做出是否提起诉讼的决定,并及时送达到公安机关。在涉及受害人的刑事案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必须及时告知被害人有关情况,以保障他们的知悉权力以及合法权益。倘若检察院坚持原定的决定,那么被害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在接到被害人的申诉申请之后,检察院应即刻停止所有后续的调查工作,并将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移交,以保证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