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代为出席庭审的服务费用标准如下:对于普通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若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纠纷,我们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复杂性以及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来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服务费用范围,这一范围将在人民币六千元至十万元之间浮动。
然而,如果涉及到外地的民事、经济或行政案件而未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纠纷,其代理费用则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两万元。
至于刑事案件的收费问题,我们将按照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收费:侦查阶段每件案件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两千元至六千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案件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六千元至一万六千元;审判阶段每件案件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六千元至三万三千元。
此外,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我们也将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刑事案件律师会见有次数吗
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作出规定。通常情况下,在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期间,律师有机会与当事人进行3至6次面谈;而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理环节,律师也可分别与嫌疑人进行3至4次会晤。此外,应当注意的是,针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以及预审工作,皆由公安机关承担主要职责。至于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事宜,则由人民检察院担负主要责任。
最后,审判工作则由人民法院全权负责。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否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行使上述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
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
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
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关于代理诉讼出席法庭的法律服务价格标准如下所示:对于普通的民事、经济及行政性质的案件,若未涉及到财产权益的争议,其服务费价格区间将在人民币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进行具体磋商和议定。然而,对于位于其他地区的案件,其服务费价格将至少达到20,000元。至于刑事案件,则按照几个阶段进行收费:首先是侦查阶段,其服务费价格将会在人民币2000元至6000元之间;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的服务费价格将在人民币6000元至16,000元之间浮动;最终是审判阶段,其服务费价格将在人民币6000元至33,000元之间。除此之外,我们同样提供针对刑事自诉案件的相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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