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行动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合同诈骗罪。
然而,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在合同的磋商、签署以及执行阶段,采用诸如伪造事实或故意掩盖真实情况等欺骗手法来获取对方的财产,那么当其所获得的财产达到一定数额时,便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犯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若犯罪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而对于那些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借条能否认定无效
借据的效力判定能否得到认可,关键在于以下几点决定性的要素:
1.当事人的法定资质:作为借据签署的双方,也就是当事人(指借款人)需要具备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2.真实的意思表示:借据的签订必须建立在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之上,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或强迫等不当情形。
3.合规性要求:借据的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与社会公共道德相悖离。
4.实际支付的事实:借据所涉及的借款必须已经实际支付给对方,否则该借据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如果上述任何一个条件未能得到满足,那么该借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具体情况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借贷行为本身并不属于合同诈骗的范畴之内。然而,假如某人怀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或掩盖真相来欺骗他人从而获取财物,一旦涉及到的金额超出了法定标准,便有可能被视为触犯了合同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犯罪嫌疑人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具体而言,刑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对于初犯且涉案金额较小的罪犯,法院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罚金;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较大、情节较为恶劣的罪犯,法院则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那些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他们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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