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仲裁协议和可撤销仲裁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87人
专家导读 合同有效性与可撤销性的关键差异在于起源、认定程序、法律效力、违法追究和适用期限。无效合同自订立起即无约束力,因严重违反生效条件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已生效但允许通过发现瑕疵后行使撤销权,使效力暂时或永久消除。
无效仲裁协议和可撤销仲裁区别是什么

一、无效仲裁协议和可撤销仲裁区别是什么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有效性与可撤销性的生成缘由各异;其次,在启动认定程序方面也有所差异;再者,两者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不尽相同;另外,对于违法行为的追究程度也是截然不同的;最后,在适用期限上亦有显著区别。无效合同泛指那些根本不符合生效要件且无法进行补救,以至于合同从签订之始便无法对相关当事人形成法律拘束力的合约。然而,可撤销合同则是针对已经正式生效的合同而言,尽管此类合同已然生效,但由于在订立过程中存在某些瑕疵,当事人有权依法行使撤销权,从而使其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无效仲裁协议和可撤销仲裁是什么

仲裁协议失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仲裁协议中的争议内容超过了法律法规所允许的仲裁范围。

其次,由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仲裁协议也会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使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来达成仲裁协议,那么这份协议也是无效的。

此外,以口头形式达成的仲裁协议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仲裁协议中对于仲裁事项的具体内容没有进行详细的约定,或者对于仲裁委员会的选择没有明确的说明,并且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问题达成补充协议的话,那么这份仲裁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如果仲裁协议无法得到实际执行,那么它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同时,如果选择的仲裁机构并不存在,那么这份仲裁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仲裁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仲裁结果的最终性,这种情况下的仲裁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当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他们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一,仲裁协议本身并不存在;

第二,裁决的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本身无权处理该项争议;

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虚假的;

第五,对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了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关键证据;

第六,仲裁员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组成合议庭对裁决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后,若发现裁决存在上述任一情况,都应依法裁定撤销该裁决。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在探索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其与可撤销性之间的关键差异时,我们需关注其起源、认定程序、法律效力、对违规行为的法律追责以及适用期限等重要方面。无效合约从签订的那一刻开始便不具备任何约束力,因其严重违反了有效签订的基本要素且无法修正;然而,已生效的可撤销合同则赋予了当事人在发现存在瑕疵之后,有权行使撤销权,从而使得该合同的效力得以暂时或者永久地消除。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无效仲裁协议和可撤销仲裁区别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8****5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5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仲裁·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80****454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576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242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仲裁裁决撤销和不执行的区别
仲裁裁决撤销属于对仲裁裁决违反法律规定失去法律效力,而不予执行是由于目前缺乏执行条件采取的被动措施,两者都是由法院对仲裁行使司法督权,属于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请求期限不一样、以及做出决定的管辖权机构、法定理由条件以及法定程序都不一样。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仲裁执行和解撤销仲裁裁决
10w+浏览2024-03-01
无效仲裁协议和可撤销仲裁区别是什么
合同有效性与可撤销性的关键差异在于起源、认定程序、法律效力、违法追究和适用期限。无效合同自订立起即无约束力,因严重违反生效条件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已生效但允许通过发现瑕疵后行使撤销权,使效力暂时或永久消除。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br/>(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br/>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br/>(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br/>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br/>(三)管辖不同<br/>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提出。<br/>(四)法定理由不同<br/>《仲裁法》第58条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而且,人民还可以以违背杜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仲裁裁决。法定理由的不同表明,人民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时,侧重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既审查仲裁裁决所认定的事实,又审查仲裁裁决所适用的法律。<br/>(五)法律程序不同<br/>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br/>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br/>其共同点表现在:<br/>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br/>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br/>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br/>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br/>《民事诉讼法》有关仲裁条款<br/>第二百一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br/>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br/>(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br/>(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br/>(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br/>(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br/>(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br/>(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br/>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br/>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机构。<br/>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br/>第二百六十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br/>(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br/>(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br/>(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br/>(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423浏览
撤销仲裁裁决有无时效
10w+浏览2023-09-26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如下:第一为当事人对二者所提出的请求是不同的;第二为当事人对二者所提出的请求期限是不一样的;第三为二者的管辖法院有所不同。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执行人提起执行的法院;第四为二者的法定理由有所不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撤销仲裁裁决有无时效
10w+浏览2024-03-03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与撤销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与撤销仲裁的区别是提出请求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前者他提出请求的主体可以是仲裁案件当中的任何的一方主体,而后者的话他只能够是被申请的人员。除此之外的话,在我们国家对于仲裁这种法律方面的规定在期限也不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
10w+浏览2024-02-24
仲裁裁决撤销与不予执行有什么区别?
仲裁裁决撤销与不予执行的区别体现在请求的当事人不同,请求的期限不同,管辖的法院不同,法定的理由不同,所应用的法律程序也不同。仲裁裁决撤销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不予执行由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无仲裁协议申请撤销
10w+浏览2023-09-06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仲裁 > 无效仲裁协议和可撤销仲裁区别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1****413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2****655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8****709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