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看守所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如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人或被告符合下列任一情况,均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评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照顾,处于孕育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同样鉴于此类情况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对社会构成直接威胁的,这几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
4.在羁押期限即将到达之时,待处理的案件仍未办结,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举措。
通常而言,取保候审申请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
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还需附带相关的申请资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及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等等。
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严格的审核,若发现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便会批准其取保候审请求,正式执行相关的法规及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进看守所怎么可以取保候审
在关押场所内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如下:
首先,需要由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提出相关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当犯罪嫌疑人处于被逮捕状态下,他们所聘任的律师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接下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明确回复。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批,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同时,还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在执行环节上,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首先是针对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其次是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不存在逃跑风险的情况;再次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关押的情况;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案件尚未得到最终判决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代理律师或者辩护人,同时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过公安机关的严格审查和评估,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则会批准并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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