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死后房贷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与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购置的房地产设施均属于夫妻之间共同拥有的合法财产。若是一方不幸离世之后,此类房产理应首先依照遗产分配的相关原则来作出妥善处置。详尽而言,应严格按照共同所有的财产先划分出其中的一半归配偶所有,也就是说,另一方有权优先获取一半的房产份额作为其个人财产。而剩下的那部分则作为已故配偶的遗产进行合理的分割。若房产是家庭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那么在遗产分割过程中,必须先行分离出其他成员的财产权益,随后才能对遗产进行细致的分割。因此,针对夫妻一方离世后的房贷问题,倘若贷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主要用于购买双方共有的房产,那么这部分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或者事先的约定,否则另一方原则上需承担起偿还剩余贷款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死亡后房产继承给谁
在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关于其所持有的房产产权归属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首先,如该处房产系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依照顺序首先应遵照其遗赠扶养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财富承继,若无遗赠扶养协议存在,则需严格按照遗嘱上明示的内容来执行,若遗嘱缺失,那么该物业便将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程序,即由所有继承人平均共享。
其次,假如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房产总价值的一半可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依旧按照上文中提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加以实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物业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当其中一方不幸离世之后,其配偶有权优先取得该房产价值的一半份额,而剩余的部分则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然而,如果该房产属于家庭共同所有,那么在进行遗产分割之前,必须先行剥离出其他家庭成员所享有的权益。另外,如果房贷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并且用以购买共同拥有的房产,那么这笔贷款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除非存在其他确凿的证据或者事先的明确约定,否则另一方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还款义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