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权转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关于向个人征收的股权转让公司税款的详尽计算方法如下:
1.股权转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股权转让获得的收益-收购股权时实际支付的成本-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20%。
2.应注意的是,我们将依据转让资产所带来的收益额,扣除原始资产价值及合理费用之后,剩下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在此基础之上,按照20%的税率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自然人之股权转让所需缴纳之个人所得税,应依据财产转让所得类别予以核算,为此类税项适用20%之比例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度为财产转让收益减去财产原始价值,再扣除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手续费。在具备以下任一条件时,代收代缴义务人与合规纳税人均应对此事项予以关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在次月的第十五日之内向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税务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款项;(二)股权转让协议书已经历签署并且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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