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拥有独自的财产权,而在其面临破产后,公司所负担之债务理应以这家公司的全部财产加以公正地清偿。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面对公司瘫痪的困境,公司股东也需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当股东未能按照约定全额支付其出资款或存在抽逃出资行为时;
其次,倘若股东肆意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其股东的有限责任,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倘若股东未能充分履行清算义务人应有的职责,以至于法院无法对公司债务人展开一次彻底且无遗漏的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申请公司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在经营中面临困境时,如果其剩余财产不足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对该公司实施重整或破产清算的请求;
另外,若公司已经解散但并未完成清算的工作,亦或是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起清算责任的人员必须向同一司法机构提起破产清算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当企业法人陷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无法完全偿还所有债务又或者明显的偿付能力不足等情况时,依照此法理需要着手处理所欠下的债务问题。若企业法人具备此类情况且存在显著的偿债能力丧失的可能性,便可依法申请重整以解决当前经济困境。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拥有独自的财产权,而在其面临破产后,公司所负担之债务理应以这家公司的全部财产加以公正地清偿。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面对公司瘫痪的困境,公司股东也需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当股东未能按照约定全额支付其出资款或存在抽逃出资行为时;
其次,倘若股东肆意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其股东的有限责任,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倘若股东未能充分履行清算义务人应有的职责,以至于法院无法对公司债务人展开一次彻底且无遗漏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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