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赔付是累计金额么
不是,是按次计算的。交强险的赔偿额不同于商业险的赔偿,交强险的赔偿上限是单次计算的,而不是全年累计的。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强险赔付金额是累计的吗
实际上,这是依据被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受害人所受伤害以及财产损失来进行按次计算的。相较之下,商业保险的理赔方式则有明显差异。
商业保险通常会按年度进行累计计算赔偿额,而交强险赔偿金额却是以每次遭受损害单独计算的最高限度。具体而言,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内,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导致自身车内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全然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对该赔偿做出相应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不是,是按次计算的。交强险的赔偿额不同于商业险的赔偿,交强险的赔偿上限是单次计算的,而不是全年累计的。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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