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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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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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流程

一、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流程

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失业职工医疗费和失业职工丧葬费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抚恤金、救济金的发放标准: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一般是每人每月按一定数额发给或按医疗费的一定比例补助;后者是参照当地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失业救济金申请流程

失业救济金的申领步骤如下:首先,城镇企事业单位需为失业人员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将详细的失业人员信息列表上报至所在区域的劳动局失业办公室进行归档备存;

其次,失业人员需要凭借上述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的相关证明文件、有效身份证件、失业保险手册以及劳动保障部门所指定的其他必备资料,前往所在区域的劳动局失业办公室进行失业登记和《失业证》的申请领取工作;再者,劳动局失业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他们开出相应的单据凭证;

最后,失业人员可以凭借此单据凭证,按照固定的时间周期,前往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失业职工医疗费和失业职工丧葬费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救济金的发放标准: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一般是每人每月按一定数额发给或按医疗费的一定比例补助;后者是参照当地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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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申领流程是什么
首先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的七日内,单位需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给当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由经办机构作出相应的资格审核。其次,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失业人员应该尽快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持相应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表。最后经过相应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只会每个月指定日期会发放失业金到对应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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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领取失业救济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职工须持《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开发区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职工本人须持《劳动保险手册》或(保险卡、投保明细单)、身份证、开发区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开发区分中心发放部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3)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的有效期:自签定《终止劳动合同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
(4)失业救济金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且当月失业救济金当月领取,过期视同职工本人放弃。因病或就职前外出培训不能按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须持有关住院、病情证明或相关证明向开发区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领取事宜。
(5)若职工在享受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应立即通知开发区分中心,并于工作之月终止领取失业救济金。否则,分中心有权责令其退回多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由于你没有企业为你交过失业保险,因此你最多只能领最低生活保障金三.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一)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即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即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顺便说一下,失业职工医疗费和失业职工丧葬费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救济金的发放标准: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一般是每人每月按一定数额发给或按医疗费的一定比例补助;后者是参照当地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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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流程救济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特别程序救济是如何的
1、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对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特别程序的特点
1、非讼性:选民资格案件除外。
2、审判组织的特殊性:独任制为原则,单一式合议庭为例外。
3、审级制度和审限的特殊性:一审终审 审限较短。
4、级别管辖:一律由基层管辖。
5、免交案件受理费。
6、救济机制的特殊性:不适用再审;自带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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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首先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的七日内,单位需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给当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由经办机构作出相应的资格审核。其次,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失业人员应该尽快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持相应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表。最后经过相应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只会每个月指定日期会发放失业金到对应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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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职工须持《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开发区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职工本人须持《劳动保险手册》或(保险卡、投保明细单)、身份证、开发区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开发区分中心发放部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3)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的有效期:自签定《终止劳动合同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
(4)失业救济金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且当月失业救济金当月领取,过期视同职工本人放弃。因病或就职前外出培训不能按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须持有关住院、病情证明或相关证明向开发区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领取事宜。
(5)若职工在享受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应立即通知开发区分中心,并于工作之月终止领取失业救济金。否则,分中心有权责令其退回多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由于你没有企业为你交过失业保险,因此你最多只能领最低生活保障金三.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一)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即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即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顺便说一下,失业职工医疗费和失业职工丧葬费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救济金的发放标准: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一般是每人每月按一定数额发给或按医疗费的一定比例补助;后者是参照当地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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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的七日内,单位需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给当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由经办机构作出相应的资格审核。其次,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失业人员应该尽快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持相应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表。最后经过相应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只会每个月指定日期会发放失业金到对应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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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深圳失业救济金申领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B.深圳失业救济金领取享受待遇
1、失业救济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和社区健康医疗中心的门诊待遇。C.深圳失业救济金领取需提供材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本市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D.深圳失业救济金领取程序
1、失业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可就近到市局失业处或各分局失业科办理);深圳社保局、各区社保站地址电话
2、申领的失业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5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E.深圳失业救济金计发标准
(1)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救济金申领,失业员工必须在本市由单位连续缴交保险一年以上。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单位缴交保险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保险缴交年限计算;
(4)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不足2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救济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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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办好后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律师回复] 对于失业证办好后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单位给你缴纳失业保险
二、失业保险缴纳最低年限满一年
三、缴纳一年拿2个月失业金,二年拿4个月失业金,最多只能拿12个月失业金
四、单位破产、单位开除你可以拿失业保险,自己提出辞职的不给拿失业金
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并及时向其出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审核意见。
六、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报,需提供经终解备案审核的《终解备案及待遇申报表》一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失业人员档案材料及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2、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均应到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3、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选择在本市享受的,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可选择回原籍享受的,需提供享受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帐号、帐户名称、开户行;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在领本市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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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领取流程包括哪些
首先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的七日内,单位需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给当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由经办机构作出相应的资格审核。其次,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失业人员应该尽快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持相应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表。最后经过相应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只会每个月指定日期会发放失业金到对应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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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的流程
[律师回复] 职工失业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可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要求个人具备: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3、有再就业要求的。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5、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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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的七日内,单位需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给当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由经办机构作出相应的资格审核。其次,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失业人员应该尽快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持相应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表。最后经过相应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只会每个月指定日期会发放失业金到对应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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