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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员工试用期间主动离职还需要赔偿吗
当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辞职时,通常情况下是无需对其作出任何经济补偿的;
然而,若有不当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并因此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际经济损失的,该员工便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倘若该员工背离雇佣期间的既有承诺或违反了与保密协议相关的条款,进而导致所在单位承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还应负责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需要,试用期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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