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工头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为追回工程款项,小包工头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欠薪违法行为,或在争议中寻求劳动争议仲裁甚至法院诉讼。如有欠条,需携带证件、欠条和起诉状等材料提起民事诉讼,若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如雇主恶意欠薪,可申请支付令。解雇时务必遵守法定通知期,否则可能承担经济损失。试用期内则为三天。
小包工头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一、小包工头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针对小包工头想要追回工程款项的情况,特给出如下几种建议:

首先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遇到用人单位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拖欠或未能足额支付员工劳务报酬的现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对此事进行严肃且规范的处理。

其次,如果因为劳务报酬产生了争议,当事双方难以就薪酬作出有效协商解决,或是已经达成全面的共识却未能按时执行,或是难以找到合适的调解方,或者在调解之后无法履行相关协议,那么您都有权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支援,倘若对于仲裁结果持有不同看法,亦可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您手中握有欠条,以下是更为具体的操作步骤:

请您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欠条以及起诉状及其附件,前往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由法院裁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欠款,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无视法院决定,拒绝支付欠款的话,您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的第二年开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假如雇主恶意拖欠或未按照标准足额支付您的劳务报酬,您完全有权利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也将会依法发布支付令。

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希望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

当然,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您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提前通知,那么您将要承担因此给雇主带来的经济损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

针对小包工头想要追回工程款项的情况,特给出如下几种建议:

首先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遇到用人单位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拖欠或未能足额支付员工劳务报酬的现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对此事进行严肃且规范的处理。

其次,如果因为劳务报酬产生了争议,当事双方难以就薪酬作出有效协商解决,或是已经达成全面的共识却未能按时执行,或是难以找到合适的调解方,或者在调解之后无法履行相关协议,那么您都有权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支援,倘若对于仲裁结果持有不同看法,亦可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您手中握有欠条,以下是更为具体的操作步骤:

请您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欠条以及起诉状及其附件,前往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由法院裁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欠款,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无视法院决定,拒绝支付欠款的话,您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的第二年开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假如雇主恶意拖欠或未按照标准足额支付您的劳务报酬,您完全有权利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也将会依法发布支付令。

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希望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

当然,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您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提前通知,那么您将要承担因此给雇主带来的经济损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针对小包工头想要追回工程款项的情况,特给出如下几种建议:

首先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遇到用人单位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拖欠或未能足额支付员工劳务报酬的现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对此事进行严肃且规范的处理。

其次,如果因为劳务报酬产生了争议,当事双方难以就薪酬作出有效协商解决,或是已经达成全面的共识却未能按时执行,或是难以找到合适的调解方,或者在调解之后无法履行相关协议,那么您都有权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支援,倘若对于仲裁结果持有不同看法,亦可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您手中握有欠条,以下是更为具体的操作步骤:

请您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欠条以及起诉状及其附件,前往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由法院裁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欠款,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无视法院决定,拒绝支付欠款的话,您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的第二年开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假如雇主恶意拖欠或未按照标准足额支付您的劳务报酬,您完全有权利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也将会依法发布支付令。

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希望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

当然,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您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提前通知,那么您将要承担因此给雇主带来的经济损失。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包工头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程款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34****24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800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334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小包工头怎样讨要工程款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小包工头怎样讨要工程款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
小包工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工程款: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8浏览 2024-10-10
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
小包工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工程款: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仲裁。3.向法院起诉。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7浏览 2024-09-25
包工头怎么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包工头怎么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包工头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br/>可以经过法律诉讼进行讨要。<br/>怎样进行工程款拖欠诉讼<br/>一、诉讼时间的掌握<br/>企业应选择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br/>二、提讼的必要条件<br/>1、准确选择被告。<br/>在提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br/>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br/>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 己知彼”,切忌盲目。<br/>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br/>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 来各地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br/>4、诉讼请求的范围。<br/>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 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少有请求,这主要的原因是:承包方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买方”只要支付了工程款就已经万幸了。在建筑市场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据理力争。<br/>三、重视诉讼保全在诉讼中的作用<br/>如何保证诉讼胜诉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呢?关健的一步是必须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诉讼保全的措施。何谓诉讼保全呢?是指人民在诉讼开始后,或者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所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之所以在诉讼实践中重视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判决生效后能顺利地得到全部执行,从而切实实现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的生效判决便有可能成为无法执行的一纸空文,当事人因胜诉而赢得的利益也根本无法得到实现。<br/>四、运用工程鉴定的技巧,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己方<br/>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br/>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提出鉴定的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内,因而这就涉及到一个提出鉴定时间和需不需要提出鉴定的技巧问题,有下列几点可供参考:<br/>1、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包死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br/>2、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br/>3、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br/>4、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br/>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br/>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br/>五、针对发包方以工期和质量问题提出的反索赔从多角度进行抗辩<br/>在追索工程款的诉讼中,被告发包方提出反诉的最常见的理由无非两点:<br/>第一是工期问题,证明承包方迟延竣工使其造成损失;<br/>第二,是工程质量,即某些方面存在质量瑕疵或未完工等。针对第一个问题,可从以下多个角度予以发掘加以抗辩:<br/>1、发包方是否有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行为。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建筑行业发包方普遍存在的通病,如有证据予以证明其迟延支付,则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可顺延工期。<br/>2、发包方有无出图时间拖延。因为承包方只能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果发包方的出图时间拖延,势必造成承包方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也很可能会停工待图,工期也必然延长。<br/>3、发包方有无单方面设计变更。因为发包方单方面的设计变更,很可能会造成承包方的施工计划受到打乱,返工、改造,也会使工作量增加,直接造成工期延长。<br/>4、发包方有无额外增加工作量。工作量增加无疑可使承包方顺延工期。<br/>5、发包方的图纸会审时间有无拖延。因为图纸的会审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承建单位参加,如因发包方单方面拖延,无疑会影响工期。<br/>6、发包方的供料是否及时,有无经常变动。因为供料的不及时和变动都必然会影响工程进度,进而影响工期。<br/>针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认为可从以下几个角度予以抗辩:<br/>1、是否是由设计方面的缺陷造成的。因为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上的错误或疏漏将一开始影响工程建筑的质量,如结构设计上的错误将直接带来建筑物沉降、裂缝等结构性缺陷。如果是这一原因造成,承包方不用承担责任。<br/>2、是否属于发包方提供的材料缺陷或发包方自己分包的工程质量缺陷所引起。<br/>3、是否属于使用不当所引起。因为随着建筑物使用功能的日趋多样和复杂,对建筑物如何使用和维修显得越来越重要,使用或维修不当都可能造成建筑物的重大损害。<br/>六、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br/>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承包方往往没有提起代位权诉讼,而是直接发包方,由判令发包方偿还所拖欠承包工程款,在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往往发现发包方根本无力偿还,但发包方对<br/>第三人仍享有到期债权,对此,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即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421浏览
小包工头怎样讨要工程款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小包工头怎样讨要工程款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
小包工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工程款: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
37浏览 2024-10-22
包工头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
[律师回复] 对于包工头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包工头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br/>可以经过法律诉讼进行讨要。<br/>怎样进行工程款拖欠诉讼<br/>一、诉讼时间的掌握<br/>企业应选择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br/>二、提讼的必要条件<br/>1、准确选择被告。<br/>在提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br/>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br/>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 己知彼”,切忌盲目。<br/>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br/>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 来各地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br/>4、诉讼请求的范围。<br/>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 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少有请求,这主要的原因是:承包方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买方”只要支付了工程款就已经万幸了。在建筑市场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据理力争。<br/>三、重视诉讼保全在诉讼中的作用<br/>如何保证诉讼胜诉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呢?关健的一步是必须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诉讼保全的措施。何谓诉讼保全呢?是指人民在诉讼开始后,或者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所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之所以在诉讼实践中重视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判决生效后能顺利地得到全部执行,从而切实实现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的生效判决便有可能成为无法执行的一纸空文,当事人因胜诉而赢得的利益也根本无法得到实现。<br/>四、运用工程鉴定的技巧,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己方<br/>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br/>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提出鉴定的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内,因而这就涉及到一个提出鉴定时间和需不需要提出鉴定的技巧问题,有下列几点可供参考:<br/>1、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包死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br/>2、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br/>3、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br/>4、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br/>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br/>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br/>五、针对发包方以工期和质量问题提出的反索赔从多角度进行抗辩<br/>在追索工程款的诉讼中,被告发包方提出反诉的最常见的理由无非两点:<br/>第一是工期问题,证明承包方迟延竣工使其造成损失;<br/>第二,是工程质量,即某些方面存在质量瑕疵或未完工等。针对第一个问题,可从以下多个角度予以发掘加以抗辩:<br/>1、发包方是否有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行为。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建筑行业发包方普遍存在的通病,如有证据予以证明其迟延支付,则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可顺延工期。<br/>2、发包方有无出图时间拖延。因为承包方只能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果发包方的出图时间拖延,势必造成承包方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也很可能会停工待图,工期也必然延长。<br/>3、发包方有无单方面设计变更。因为发包方单方面的设计变更,很可能会造成承包方的施工计划受到打乱,返工、改造,也会使工作量增加,直接造成工期延长。<br/>4、发包方有无额外增加工作量。工作量增加无疑可使承包方顺延工期。<br/>5、发包方的图纸会审时间有无拖延。因为图纸的会审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承建单位参加,如因发包方单方面拖延,无疑会影响工期。<br/>6、发包方的供料是否及时,有无经常变动。因为供料的不及时和变动都必然会影响工程进度,进而影响工期。<br/>针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认为可从以下几个角度予以抗辩:<br/>1、是否是由设计方面的缺陷造成的。因为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上的错误或疏漏将一开始影响工程建筑的质量,如结构设计上的错误将直接带来建筑物沉降、裂缝等结构性缺陷。如果是这一原因造成,承包方不用承担责任。<br/>2、是否属于发包方提供的材料缺陷或发包方自己分包的工程质量缺陷所引起。<br/>3、是否属于使用不当所引起。因为随着建筑物使用功能的日趋多样和复杂,对建筑物如何使用和维修显得越来越重要,使用或维修不当都可能造成建筑物的重大损害。<br/>六、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br/>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承包方往往没有提起代位权诉讼,而是直接发包方,由判令发包方偿还所拖欠承包工程款,在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往往发现发包方根本无力偿还,但发包方对<br/>第三人仍享有到期债权,对此,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即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347浏览
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小包工头怎么讨要工程款
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支付工程款,协商不成,经催欠也不给的,建议尽快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需要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以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2浏览 2025-01-27
包工头该怎么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包工头该怎么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包工头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br/>可以经过法律诉讼进行讨要。<br/>怎样进行工程款拖欠诉讼<br/>一、诉讼时间的掌握<br/>企业应选择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br/>二、提讼的必要条件<br/>1、准确选择被告。<br/>在提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br/>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br/>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 己知彼”,切忌盲目。<br/>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br/>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 来各地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br/>4、诉讼请求的范围。<br/>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 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少有请求,这主要的原因是:承包方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买方”只要支付了工程款就已经万幸了。在建筑市场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据理力争。<br/>三、重视诉讼保全在诉讼中的作用<br/>如何保证诉讼胜诉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呢?关健的一步是必须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诉讼保全的措施。何谓诉讼保全呢?是指人民在诉讼开始后,或者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所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之所以在诉讼实践中重视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判决生效后能顺利地得到全部执行,从而切实实现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的生效判决便有可能成为无法执行的一纸空文,当事人因胜诉而赢得的利益也根本无法得到实现。<br/>四、运用工程鉴定的技巧,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己方<br/>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br/>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提出鉴定的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内,因而这就涉及到一个提出鉴定时间和需不需要提出鉴定的技巧问题,有下列几点可供参考:<br/>1、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包死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br/>2、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br/>3、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br/>4、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br/>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br/>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br/>五、针对发包方以工期和质量问题提出的反索赔从多角度进行抗辩<br/>在追索工程款的诉讼中,被告发包方提出反诉的最常见的理由无非两点:<br/>第一是工期问题,证明承包方迟延竣工使其造成损失;<br/>第二,是工程质量,即某些方面存在质量瑕疵或未完工等。针对第一个问题,可从以下多个角度予以发掘加以抗辩:<br/>1、发包方是否有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行为。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建筑行业发包方普遍存在的通病,如有证据予以证明其迟延支付,则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可顺延工期。<br/>2、发包方有无出图时间拖延。因为承包方只能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果发包方的出图时间拖延,势必造成承包方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也很可能会停工待图,工期也必然延长。<br/>3、发包方有无单方面设计变更。因为发包方单方面的设计变更,很可能会造成承包方的施工计划受到打乱,返工、改造,也会使工作量增加,直接造成工期延长。<br/>4、发包方有无额外增加工作量。工作量增加无疑可使承包方顺延工期。<br/>5、发包方的图纸会审时间有无拖延。因为图纸的会审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承建单位参加,如因发包方单方面拖延,无疑会影响工期。<br/>6、发包方的供料是否及时,有无经常变动。因为供料的不及时和变动都必然会影响工程进度,进而影响工期。<br/>针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认为可从以下几个角度予以抗辩:<br/>1、是否是由设计方面的缺陷造成的。因为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上的错误或疏漏将一开始影响工程建筑的质量,如结构设计上的错误将直接带来建筑物沉降、裂缝等结构性缺陷。如果是这一原因造成,承包方不用承担责任。<br/>2、是否属于发包方提供的材料缺陷或发包方自己分包的工程质量缺陷所引起。<br/>3、是否属于使用不当所引起。因为随着建筑物使用功能的日趋多样和复杂,对建筑物如何使用和维修显得越来越重要,使用或维修不当都可能造成建筑物的重大损害。<br/>六、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br/>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承包方往往没有提起代位权诉讼,而是直接发包方,由判令发包方偿还所拖欠承包工程款,在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往往发现发包方根本无力偿还,但发包方对<br/>第三人仍享有到期债权,对此,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即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326浏览
包工头该怎么讨要工程款
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支付工程款,协商不成,经催欠也不给的,建议尽快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需要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以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包工头讨要工程款
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支付工程款,协商不成,经催欠也不给的,建议尽快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
27浏览 2025-01-11
包工头要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包工头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br/>可以经过法律诉讼进行讨要。<br/>怎样进行工程款拖欠诉讼<br/>一、诉讼时间的掌握<br/>企业应选择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br/>二、提讼的必要条件<br/>1、准确选择被告。<br/>在提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br/>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br/>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 己知彼”,切忌盲目。<br/>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br/>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 来各地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br/>4、诉讼请求的范围。<br/>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 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少有请求,这主要的原因是:承包方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买方”只要支付了工程款就已经万幸了。在建筑市场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据理力争。<br/>三、重视诉讼保全在诉讼中的作用<br/>如何保证诉讼胜诉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呢?关健的一步是必须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诉讼保全的措施。何谓诉讼保全呢?是指人民在诉讼开始后,或者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所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之所以在诉讼实践中重视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判决生效后能顺利地得到全部执行,从而切实实现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的生效判决便有可能成为无法执行的一纸空文,当事人因胜诉而赢得的利益也根本无法得到实现。<br/>四、运用工程鉴定的技巧,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己方<br/>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br/>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提出鉴定的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内,因而这就涉及到一个提出鉴定时间和需不需要提出鉴定的技巧问题,有下列几点可供参考:<br/>1、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包死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br/>2、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br/>3、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br/>4、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br/>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br/>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br/>五、针对发包方以工期和质量问题提出的反索赔从多角度进行抗辩<br/>在追索工程款的诉讼中,被告发包方提出反诉的最常见的理由无非两点:<br/>第一是工期问题,证明承包方迟延竣工使其造成损失;<br/>第二,是工程质量,即某些方面存在质量瑕疵或未完工等。针对第一个问题,可从以下多个角度予以发掘加以抗辩:<br/>1、发包方是否有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行为。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建筑行业发包方普遍存在的通病,如有证据予以证明其迟延支付,则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可顺延工期。<br/>2、发包方有无出图时间拖延。因为承包方只能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果发包方的出图时间拖延,势必造成承包方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也很可能会停工待图,工期也必然延长。<br/>3、发包方有无单方面设计变更。因为发包方单方面的设计变更,很可能会造成承包方的施工计划受到打乱,返工、改造,也会使工作量增加,直接造成工期延长。<br/>4、发包方有无额外增加工作量。工作量增加无疑可使承包方顺延工期。<br/>5、发包方的图纸会审时间有无拖延。因为图纸的会审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承建单位参加,如因发包方单方面拖延,无疑会影响工期。<br/>6、发包方的供料是否及时,有无经常变动。因为供料的不及时和变动都必然会影响工程进度,进而影响工期。<br/>针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认为可从以下几个角度予以抗辩:<br/>1、是否是由设计方面的缺陷造成的。因为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上的错误或疏漏将一开始影响工程建筑的质量,如结构设计上的错误将直接带来建筑物沉降、裂缝等结构性缺陷。如果是这一原因造成,承包方不用承担责任。<br/>2、是否属于发包方提供的材料缺陷或发包方自己分包的工程质量缺陷所引起。<br/>3、是否属于使用不当所引起。因为随着建筑物使用功能的日趋多样和复杂,对建筑物如何使用和维修显得越来越重要,使用或维修不当都可能造成建筑物的重大损害。<br/>六、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br/>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承包方往往没有提起代位权诉讼,而是直接发包方,由判令发包方偿还所拖欠承包工程款,在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往往发现发包方根本无力偿还,但发包方对<br/>第三人仍享有到期债权,对此,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即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487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款纠纷 > 小包工头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56****597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56****495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133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