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分公司签订的合同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资产都是归总公司所有的,分公司在法律层面上来讲,只不过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已,但是,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等于就是承认了分公司的合法经营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合同签署流程是什么
为确保各分支机构与母公司之间所签订之合同的效力以及合作的顺利开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遵循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双方须建立良好的合作意愿;
其次,应就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进行充分地、切实可行的协商与决策制定;
最后,按照既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签署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分支机构与母公司之间具有紧密的附属关系,且分支机构本身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它们同样有权签署相关合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及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其中涉及到法律责任方面的问题与关联。当子公司签署合同时,尽管其本身并不具有法人身份,但它必须由母公司来全盘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这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在财务结构上几乎完全依赖于母公司,其所有的资产均为母公司所拥有。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公司仅仅被视为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之一。然而,在向当地工商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母公司便代表着子公司取得了合法的营利许可。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