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清算完毕后债权怎么办手续
当企业破产后,清算过程结束并且所有资产都被妥善分配之后,处在债权地位的您应遵循以下步骤: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的全部财产将会依照法定顺序依次分配。倘若身为债权人的您,如果此刻正在关心此事,那么首先要密切留意破产清算的公告以及相关的通知文件,以便及时掌握破产清算的动态及详细的分配计划。一般来说,在破产清算圆满结束之后,都会有特别设立的清算小组或是代理机构对各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更加细致的核实与妥善处理。在此期间,请务必向上述的清算小组或者代理人提交有关您所享有的债权的证据资料,例如此类的申请书、借款文件、账单等等,以真切无误地证实您所持有的债权及其具体金额。若经他们严格核实,发现您所担任之债权人的权益确实存在且处于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之内,您将依法享有依据破产清算的分配方案中所提供的相应的赔偿。
然而,还需强烈提醒您的是,由于破产清算的财产往往无法完全满足所有债权人的赔偿需求,因此您可能仅能按比例获得部分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后,清算完成且资产分配妥当。债权人需关注清算公告及通知,掌握动态。清算小组或代理人将核实债权,提交债权证据如申请书、借款文件等。核实后,您将依法获得破产清算的相应赔偿。
二、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如何办
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时,其所有债务将由清算结束之后所产生的破产财产进行偿还。
若清算完毕后仍未能产生足够的破产财产以进行分配,那么破产清算程序将会宣告终结。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文中提到的“破产财产”在偿还公司债务前,必须先行弥补破产费用。
所谓“破产费用”,即在破产程序启动过程中所产生、并为了保障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从“破产财产”中提取出来的相关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在企业面临破产清算之际,员工补偿金的核算方式主要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及薪资水平确定。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且支付的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在破产企业的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必须优先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后,清算完成且资产分配妥当。债权人需关注清算公告及通知,掌握动态。清算小组或代理人将核实债权,提交债权证据如申请书、借款文件等。核实后,您将依法获得破产清算的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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