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判决后怎么还钱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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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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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还钱的方式有很多,比如按照判决书上写的日期和金额来还钱,也可以一次性把钱全还了,也可以分好几次慢慢还。如果是转账还钱,那就要把钱转到债主指定的账户里,还要保存好转账的凭证。如果是给现金,债主得给你开个收款的凭证。 总之,还钱的方式有很多种,只要按照判决书上的要求来做就行了。
民间借贷判决后怎么还钱

一、民间借贷判决后怎么还钱

民事诉讼案件中,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判决结果作出以后,当事人的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常见途径:第一点就是如果判决文书中已经详细规定了还款的具体模式、日期以及金额等信息,那么债务人必须根据该判决内容,严格执行相应的还款责任。这其中可能涵盖了一次性的全额还款方式,亦或是分阶段进行偿还。若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债务人则需依照规定,按时且足额地支付每一期的应付款项。第二种方式便是债务人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直接转入债权人所指定的账户之中,同时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转账凭证。

最后,若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采用现金交付的方式来完成还款事宜,但是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开具收款凭证以备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还款方式主要有:按照判决文书规定的方式、日期和金额执行还款,包括全额或分期支付。通过银行转账至债权人指定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双方协商一致的现金交付,债权人需开具收款凭证。

二、民间借贷判决书下来了被告还不还钱怎么办

关于民间借贷,如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经过出借人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此时出借人有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提出诉讼申请,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出借人需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向人民法院主张并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法定时效期通常为三年。

当然,如果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贷判后拿不到钱怎么办

倘若经民间借贷纠纷庭审宣判后,被告方拒绝偿还所欠的债务,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提出申请后,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展开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行动,包括对被告方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和冻结,以及将被告方的存款进行划拨等多种方式来执行判决结果;或者实施查封、扣押和拍卖被告方的财产等具体手段。此外,为了协助法院更快更好地完成执行工作,申请人也应该尽自己最大努力尽可能提供被告方的财产信息和线索,使得执行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并最终达成预期效果。如果被告方具备清偿债务的经济能力但仍然恶意不予履行,则我国司法体系将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还款方式主要有:按照判决文书规定的方式、日期和金额执行还款,包括全额或分期支付。通过银行转账至债权人指定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双方协商一致的现金交付,债权人需开具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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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浏览 2024-09-25
民间借贷中借条破损了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案情介绍:民间借贷中借条破损了怎么办<br/>刘某经营着烟、茶、酒、副食生意,因需要资金,刘某曾多次向李某借款。刘某边借边还,在2008年11月15日双方进行结算时却发生纠纷,原因是:李某拿出的刘某出具的借条上表明刘某借了李某25000元而未归还,而刘某则提出已于2007年7月15日归还原告25000元,且在原借条的左下角予以注明。<br/>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于是闹上法庭,在法庭上,李某出示借条原件进行质证时,该借条:长20cm,宽16cm,有几条明显的折痕,左下角缺损,缺损面积约占借条的四分之<br/>一,缺损部分成梯形状,高8cm,上边长8cm,下边长<br/>4.5cm,缺损边缘糜烂,除“此、某甲、2007年7”几个字所在地方稍微有注水的痕迹外,其他地方均保持完好。李某对借条的缺损是这样解释的:由于刘某拒绝还款,他将借条折叠后长期放在裤后袋或衣袋中以便向被告催讨,导致借条被汗水浸湿而缺损。<br/>判决:破损的借条无效<br/>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对借条缺损的解释是,由于他将借条折叠后长期放在裤后袋或衣袋中以便向被告催讨,导致借条被汗水浸湿而缺损。<br/>按照生活常识,借条折叠后放在衣(或裤)袋中,汗水也只能慢慢地渗透,这样,借条<br/>第一层达到糜烂的程度,汗水必然要渗进借条的<br/>第二层,甚至<br/>第三层,可是,本案中的借条除缺损部分,其他地方基本保持完好。李某对借条缺损原因的解释不符合常理,没有说服力,确实难以令人置信。李某是借条的持有人,没有妥善保管,导致借条缺损,现对借条的缺损又无法自圆其说,应承担不利后果。因此法庭依法对刘某提出的已归还李某25000元的事实予以确认。<br/>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上诉。<br/>律师说法:民间借贷纠纷举证应注意什么<br/>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提出其已归还原告25000元,由原告在借条的左下角注明。但被告无法提供已付款的证据,借条的左下角也已缺损。如果法官不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便无法判断被告陈述的真实性。<br/>所谓日常生活经验,在西方自由心证制度中的传统表述方式是 “经验法则”。它是指法官在其日常生活中认识和领悟的客观事物之必然联系或一般规律,具有普遍公认或不证自明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br/>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据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规定以经验法则评判证据价值和认定案件事实。<br/>在审判实践中,日常生活经验对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br/>第<br/>一,决定证据的关联性。<br/>第<br/>二,决定证据的可采性。<br/>第<br/>三,发挥证据间的推理作用,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br/>第<br/>四,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正确认定事实和公正作出裁判。<br/>第<br/>五,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法官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br/>就本案而言,<br/>首先,法官运用经验法则对本案事实进行认定,符合我国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br/>其次,民事诉讼当事人所举示的书证应当完整,如举示的书证有缺损,举证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举证人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原告对借条缺损是因汗水侵蚀的解释,与借条的客观现状相矛盾,不能令人信服,原告又不能排除自己通过损坏借条,改变其证明内容的可能性,原告所举示的借条在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驳回原告对被告刘某追讨25000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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