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因破产无法偿还所背负的债务时,通常无法直接获得新的营业执照。这是因为尚未清偿的债务可能会引起该公司的法律纠纷乃至信誉受损。于此首要任务便是重新安排破产后资不抵债的公司的债务的清算与处理。若公司陷入了严重的财务困境,并按相关法规进入破产程序,那应依据破产法的明确要求,在破产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价值评估以及变卖处理,目的在于将所有的债务偿清。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当债务人具备有本法规定的情况时,可以向国家司法机关提出企业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请求。即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到期债务义务乃至已经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时,债权人有权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请对债务人实行企业重整或破产清算的力争。即使企业法人由于各种原因而决定解散,但是在尚未完成清算工作或者清算工作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其资产储备还远不足以偿还现有债务的,那么依法负有清算职责的人就应当向国家司法机关提交破产清算申请。
然而,只有在成功地解决了原本破产公司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解决了相关的法律纠纷,并修复好其信誉度之后,方能按照通常的流程申请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公司破产未偿债时,通常禁领新执照,因债务未清或损信誉。首要任务是破产清算,依破产法,由管理机构监督资产清理、评估、变卖以偿债。据《破产法》,债务人无力偿债可申请重整、和解或清算。清算未完且资不抵债时,清算责任人应申请破产。解决债务、法律纠纷并修复信誉后,方可申请新执照。
二、公司倒闭无定期怀孕员工如何赔偿
若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当而导致破产清算,则对处于孕期的员工应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具体而言,每满一年即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整年者,则以一年计;
反之,若服务期不足六个月,则仅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工资犯法吗
当企业因经营失败而丧失支付工资的能力时,通常并不意味着其已经触犯了法律,然而这无疑是违背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将不可避免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员工的薪资应当被列为优先偿还的债务之一。倘若企业有意隐瞒、挪用或者其他形式的逃避来应发工资,那么就有可能会引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申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庭提交相应的申诉请求。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法院将会指派破产管理人为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并确保员工的薪资得到优先保障。然而,如果企业的实际资产无法满足所有未支付薪资的清偿要求,员工们则可能难以追回所有数额的薪酬,尽管他们仍然有权按照特定比例或规定的次序参与到分配过程之中。
公司破产未偿债时,通常禁领新执照,因债务未清或损信誉。首要任务是破产清算,依破产法,由管理机构监督资产清理、评估、变卖以偿债。据《破产法》,债务人无力偿债可申请重整、和解或清算。清算未完且资不抵债时,清算责任人应申请破产。解决债务、法律纠纷并修复信誉后,方可申请新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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