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抢劫罪的未遂裁定刑罚时,通常都遵循着对未遂犯相比于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抢劫罪作为一类极其严重的罪行,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通过暴力手段、强迫威胁或者其他方式夺取他人公私财产。对于未遂的犯罪者来说,法庭审判人员需基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其罪犯个体的主导恶意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元素进行全面考量,从而决定裁量的刑罚标准。这其中包括了犯罪者在实施抢劫行动过程中,因为其意志之外的诱因导致夺取财产的行动无法达成预期目的,例如被即时途经的路人察觉并加以阻止,或者因为受害人的强烈抵抗使得犯罪者无法成功获取财物等等。然而,尽管是未遂的犯罪行为,其恶劣性质依然不可忽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抢劫罪未遂的刑罚裁定遵循从轻或减轻原则,考虑犯罪性质、情节、恶意及危害程度。未遂因意志外因素未达成目的,如被阻止或受害人抵抗。未遂犯罪性质仍恶劣,需全面考量后裁量刑罚。
二、抢劫罪未遂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抢劫罪未遂即是指已经开始进行抢劫行为,但由于某些非出于自身意愿的因素未能顺利完成,此类情况可被视为抢劫未遂。
对于实施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强行夺取他人私人财产者,将构成严重的抢劫罪行。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强行掠夺他人私人财产者,将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须缴纳相应罚金;
如若存在其他特殊加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惩罚,同时也要依法缴纳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所述,当行为已然开始,由于行为者自身之外的原因导致无法达成目的时,便可理解为犯罪未遂。
在此情形下,对于未遂犯者,我们应给予充分理解与同情,依法可以根据其具体情节,参照既遂犯所受的惩罚程度,予以适度减轻或从轻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抢劫罪未遂的情形有哪些
抢劫罪未遂的状况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准备并实施抢劫犯罪活动,然而由于他们自身的意愿之外的各种原因,却未能成功完成这个过程。例如,当实施暴力或者威胁时,因为受害者激烈地抵抗或者第三方人员的迅速介入,使得抢劫者无法顺利获得财物;又或者在企图强行获取财物的过程中,因为所涉及的财物得到了周全的防护或者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导致无法顺利拿到财物。在评价是否符合抢劫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时,关键在于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开始实施抢劫行为,并且未能够成功完成这一过程是由于犯罪分子自身的意愿之外的各种因素所致。对于抢劫罪未遂的情况,在进行量刑时会参照抢劫罪既遂的判决结果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抢劫罪未遂的刑罚裁定遵循从轻或减轻原则,考虑犯罪性质、情节、恶意及危害程度。未遂因意志外因素未达成目的,如被阻止或受害人抵抗。未遂犯罪性质仍恶劣,需全面考量后裁量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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