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多久生效
本项劳动仲裁裁决自裁决宣告之日起即刻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且有权上诉的,则需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算第15个自然日之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逾期未进行上述程序,则裁决书将正式发生法律效力。综上所述,劳动仲裁裁决一旦具备了法律效力,当事各方都须严格按照裁决中约定的责任义务进行实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多久开庭
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稍作解释。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会在收到仲裁请求25天之内进行开庭审理。
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您的仲裁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交付给被申请人。
此后,被申请人有十天的时间来完成辩诉状的编制和提交,紧接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状后,同样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答辩书副本,这样就会花费总共二十多天的时间。
直到收到答辩书副本以后,我们才能启动下一步的程序,也就是说开庭审理。
请注意,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应当在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45天内完成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另外,从受理仲裁申请到安排开庭这段时间共计45天,减去上述仅消耗在发送答辩书副本上的二十天,那么实际开庭日期应该是在收到仲裁请求后的第25天。
希望以上信息能让您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地区的劳动仲裁法律服务的费用通常并无固定之规,主要根据具体事件的复杂性、所涉金额规模以及代理律师业界知名度与名誉等诸多因素而定。一般而言,常见的收费方式包括按件计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按时计费三种。其中,按件计费的费用范围可能从数千元人民币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则通常是按照请求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该比例大致在5%-15%之间浮动;至于按时计费,每小时的收费标准可能在数百元人民币至数千元人民币之间。然而,对于某些相对简单的劳动仲裁事件,部分律师亦可能提供更为优惠的收费方案。因此,我们建议您在挑选律师时,应多方咨询比较,全面权衡其专业素养及收费状况,以便作出最适合自身需求的决策。
本裁决自宣告即刻生效,具法律约束力。若有异议,当事人须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故裁决生效后,各方应履行约定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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