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驾驶电瓶车碰撞他人事件中,若涉案者尚未成年(不满十六周岁),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无需承担法律上的刑事责任,然而其法定监护人仍需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然而,当涉案者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其所实施的撞击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例如由于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等严重后果,同时还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时,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审判。然而,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我们应该遵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骑电动车被撞有责任吗
未成年人在驾驶电动车过程中遭受意外撞击,针对其在事故中所可能触发的责任争议,应交由公正权威的交通警察依据相关法律流程予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发布,从而全面具体地明确双方责任归属。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评估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整个事故的产生及影响程度,以及其过错的严重性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进而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中国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达到法定年龄16周岁以上方可从事此类活动。
鉴于此,交通警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对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归属需基于实际情况,在电动车驾驶未成年人和另一方的责任评估上作出准确判定。
若非电动车驾驶未成年人负主要责任,则肇事方须承担主要责任,而电动车驾驶未成年人的守护者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反之亦然,即由电动车驾驶未成年人的守护者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未成年骑电摩被车撞了怎么判责
在此基础之上,责任的裁定策略应当全面和复杂化。首先,我们要深入探究事故发生之际的交通法规执行状况,包括核查当事人是否在法定轨道内行驶、有无冲撞交通信号灯这类违章行为等关键线索。其次,身为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还需要关注到涉事车辆当时所处的行驶状态,这涉及诸如车速水平、安全距离维持等多个维度。假如未成年人在场时涉及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例如未经过认证就擅自驾驶电力摩托车或者在人行横道违规穿越马路等等,那么他/她或许要面对一部分的责任压力。但是,作为法律意义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很有可能也要背上一定量的监护责任。然而,机动车一方同样需要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最后,责任的最终裁定将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目击证人的证词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判断与决定。
未成年人驾驶电瓶车碰撞他人,未满十六周岁者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法定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年满十六周岁且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违反交通法规致人死亡或重伤),并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者,可能面临刑事审判。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遵循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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