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本文主要讨论了行政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行政机关。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可能会与民事主体发生交集,例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如果合同出现问题,行政机关可以运用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

一、民事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还能提起民事诉讼

本篇文章将详细阐述一个核心观点:审理民事案件中的行政机关究竟如何参与其中。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无论公民还是法人亦或是其他各类社会团体组织,皆可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与到相应的法律程序之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其他组织”,事实上涵盖了行政机关在内。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行政部门的角色通常会与民事主体产生交集和重叠。以政府机构为例,当其需对内部设施实施修缮时,可能会与相关的装修施工方签署协议,此时的政府机关便转变成为普通的民事主体。

然而,若因该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履行状况出现问题,致使合同目标偏离原本设定的轨道,无法得以顺利实施,则此类情况下的行政机关便可行使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到当地的民事诉讼流程中来。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里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在特殊情形下,行政主体一般与民事主体是重合的。例如政府机关需要进行内部装修,那么这个及关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是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出现的。如果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导致合同目的出现瑕疵、不能实现,需要诉讼作为救济途径时,行政机关即一般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

二、民事诉讼被起诉人不出庭怎么办

首先,如果涉及到的是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那么当被告方在没有正当理由或合理的解释下拒绝出席法庭听证的话,当地的司法机构将会作出对其不利的缺席判决,并暂时中断该案的审判程序进行中止。其次,倘若被告因为自身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达法庭参与纠纷解决,人民法院也同样会选择推迟原本预定的庭审,给予双方充分的准备时间。再者,如果原告或者被告在庭审开始前遭遇紧急事件或特殊状况,无法按时参加审判的,人民法院将会决定提前结束该案的诉讼过程。原告诉称存在撤诉意愿且无人反对的情况下,法官应直接做出决定支持原告撤回起诉申请;若被告在这之前已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官仍有权单独对其诉讼做出最终判决。

此外,如果被告方虽通过传票方式得以通知,但依然未能提供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庭,或者在审判过程中自行离开法庭而使得审判无法继续,那么法院有可能会依法裁决驳回原告的撤诉申请。反之,对于未经过法院正式传唤的原告,若是无故回避庭审,法官很可能会判定其诉讼行为无效,要求其重新启动该案的申请流程。

同样地,对于那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在收到传票之后依然拒绝出席法庭听证,当地的法院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拒绝理睬,视之为缺席处理。再说到债权债务案件,如果债权人在提出起诉状时,发现债务人已经失踪且下落不明,那么法院应当按照规定正式接手此案件,并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前来应诉。公告期结束之时,倘若债务人仍然没有现身,那么只要借贷关系明晰,便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审理后作出以债务人缺席为前提的判决。若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逃离现场,导致找寻不到人影,同样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缺席审判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民事诉讼被告人精神病怎么判

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中遇到被告人身患精神疾病的情况,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展开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首先,必须对被告人的精神健康状况进行严谨的司法鉴定,以明确其是否具备行使民事权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能力。若判定被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人民法院很可能会委派法定代理人为其代行诉讼权利。在进行判决时,人民法院会全面权衡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包括被告人的精神状态、过失程度、所造成的损害等等因素,从而确定赔偿责任的归属。倘若被告人的精神疾病与案件的发生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这将会对赔偿责任的分配产生重要影响。除此之外,人民法院也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本文民事案件中行政机关的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均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境下与民事主体有交集,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与装修施工方签约。若合同出现问题,行政机关可运用民事主体身份参与民事诉讼。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7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行政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81****596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18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647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诉讼公告期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10w+浏览
行政类
民事诉讼向什么机关诉讼
27浏览 2025-02-01
对劳动仲裁裁决能提起以劳动仲裁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吗
[律师回复] 不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性质上不属于国家的,其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也不是属于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故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可行政诉讼的范围,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裁决不服的,不可以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职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而如果用人单位对该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所在地的中级申请撤销,对于第四十七条之外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则也可以向,由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br/>(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br/>(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br/>(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br/>(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br/>(三)违反法定程序的;<br/>(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br/>(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br/>(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5k浏览
民事诉讼被告如何反诉?
民事诉讼被告可以在诉讼过程当中直接提交反诉状提出反诉。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是提出反诉的话,那么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能够由被告向原告提出来,其他的诉讼参与人之间是不发生反诉的关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事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事诉讼的区别如下: 一、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进行举证。
24浏览 2024-09-11
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原则
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原则便于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证,对被告财产保全的实施,及时解决民事纠纷;也便于通知被告方的应诉,对于原告而言,防止原告诉求的滥用也是其重要作用之一。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吗
在行政诉讼中,虽不能同时提起民事赔偿,但在特定案件中,当事人可选择将民事争议交由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种适应民事法律规范的诉讼形式,主要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在实体法上应以民法为依据,程序法则遵循民事诉讼法,如诉讼原则、证据、保全、调解等,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23浏览 2024-05-06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以采取()的措施。A划拨B罚款C提出司法建议D追
[律师回复] 《行政诉讼法规定》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br/>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的账户内划拨  <br/>B.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br/>C.向该的上一级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br/>D.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法规定》六十五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br/>(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的帐户内划拨;  <br/>(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br/>(三)向该的上一级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  <br/>(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43浏览
民事诉讼原告败诉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审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上诉,通过二审或者再审纠正。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民事诉讼解决民事权益争议,刑事诉讼核实犯罪与刑罚,行政诉讼裁决行政行为合法性。起诉主体在民事中双方均可,行政中仅相对人可起诉,刑事中多为公诉。举证责任在民事中由主张者承担,行政中由行政机关承担,刑事中由公诉方承担。法律应用上,民事主要依据民法典,行政依据行政处罚法,刑事则涵盖刑法等。
14浏览 2024-04-15
派出所属于派出机构,派出所做出的5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派出所有被告资格?
[律师回复] 应该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派出机构能否成为被告,取决于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被告资格,否则一律视为委托,则不具备被告资格。因此,派出所在行政诉讼中能否成为被告,也是以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作为区分标准的。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对派出所有一定的授权,则派出所就取得了诉讼主体的地位,无论它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它仍然是该行政行为的法律上的主体和法律后果的承担者。但是,如果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给派出所授权,无论该派出所事实上是否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它在法律上仍然不是该行政行为的主体和责任人,即不能以该派出所为被告,而应以派出所所属即公安机关为被告。派出所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资格认定的几种情形<br/>1、有授权即有被告资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即派出所在警告和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范围内取得了行政主体的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由自己负责。从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派出所做出警告和五百元以下罚款决定,则派出所在行政诉讼中具备被告资格。<br/>2、超越授权仍有被告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例如派出所处以五百元以上的罚款,则派出所还是可以在行政诉讼中具备被告资格。从本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如果派出所具体行政行为超越授权范围,则派出所在行政诉讼中仍具备被告资格。<br/>3、无授权则无被告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讼的,应当以该为被告”,例如派出所没有实施行政拘留的权力,但它对公民实施了拘留,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没有资格成为被告。从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派出所实施“警告和五百元以下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时,则派出所在行政诉讼中不具备被告资格,设立它的公安机关为被告。<br/>4、超越授权和无授权同时存在时,也无被告资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派出所无拘留权实施拘留,被告应当是县级公安机关;按照该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派出所超出授权范围,其本身可以作为被告。如果上述两种情况同时发生,应将县级公安机关列为被告。
1.1w浏览
民事诉讼原告能不撤诉吗
不是的,一般申请撤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其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并且是自愿提出,而不是被动违心所致。撤回申请的期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撤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人民法院撤回民事诉讼要求。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本质区别。行政违规由行政机构审理,民事违法由人民法院评断,刑事犯罪由公安、检察院及法院处理。行政为非对等双方,民事当事人地位平等,刑事中控辩双方职能关键。协议具公权力特性,涉及国家利益,通过行政诉讼解决;民事合同纠纷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护双方权益。
17浏览 2024-09-13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民事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52****471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1****71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351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