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减免新政策是什么
为了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对于每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超出1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我们将会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给予降低50%个人所得税的优惠照顾。这个优惠政策针对所有类型的个体工商户,无论他们选择何种征税方法,都能够享受到这项特权。要计算可以享受的减免税额,您需要遵循以下公式:(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100万元的那部分应纳税额——其它各政策所减轻的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100万元那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我们建议个体工商户在年度预缴税款时候就可以开始享用这一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根据截至本次申报所属期末的实际数据来进行评估,在年度的汇算清缴之际,再根据全年的整体收入状况进行精确计算,最终多退少补。
另外,如果个体工商户从两个或更多的地方获取经营所得,那么在进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期间,有必要将个体工商业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合并,重新计算减免金额,从而更好地把握多退少补的原则。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2023年1月1日至相关公告正式发表之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了经营所得需要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则这部分款项可以自动抵减未来月份的应交税金,无法当年完全抵销的部分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要求退回,或者可以选择直接申请退还应该得到的减免税款。
具体的申报程序如下:
首先,个体工商户必须将减免税额准确填写在相关的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格中的"减免税额"栏目中,同时请附上《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其次,如果是通过在线的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当地税务部门会为你们提供这项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额和报告表格的预先填写服务;
最后,我们知道实行简化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他们的税收会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逐项检查,然后再进行税款的分发和划拨。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关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准确表述应该是: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所得税",它是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1种应税所得项目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同样依照规定,对应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在每个纳税年度内,以其对应的总收入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及亏损之后的结余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征收。
在确定税率方面,采用的是从5%到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制度。
具体而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所需缴纳的税款将按照年份进行计算,并将每月预缴的部分,待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内以汇总的方式进行彻底审核和征收,对于多缴或者少交的情况也会有相应的退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单位需要负责吗
在此情况之下,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须得对此事负有相应责任。若其蓄意采取欺诈、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法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或根本未进行任何申报操作,从而导致其所雇佣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走私与漏税现象,那么单位将会被认定为违法,需承受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惩罚。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触犯逃税罪名,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刑事制裁。然而,如果单位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计算错误等技术性失误而导致未能足额缴纳或少缴税款,他们仅需按照规定补充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无其他附加罚款。总的来说,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以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年应纳税额未超100万的个体工商户,2023-2024年享受现有优惠基础上再减50%个税。预缴时可享受,年度汇算多退少补。多地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减免。已缴税款可抵减或退税。申报时填写减免额并附报告表,电子税务局提供预填,定期定额户按减免后税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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