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告诉主体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提起诉讼方通常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形式的单位实体。
这主要是由于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乃是单位的财产权益,因此,这些单位享有向司法机构进行控诉的权利。
除此之外,在特定情况下,单位的股东亦可作为提起诉讼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怎么举证
(1)调取出与被害单位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这些都是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职务、身份的关键证据,从而准确确定犯罪行为实施者。
(2)犯罪嫌疑人所占用的财物是否是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正当获得的证据材料。
(3)查阅财物账目等资料,收集与犯罪行为对象及涉案金额相关的证据,同时委托会计审计部门出具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搜集相关的物证,例如用于平账的虚假发票,以及伪造、篡改的相关账目凭证等。
(5)收集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流向证据,例如是否用于个人消费或偿还债务等。
(6)对于追回的赃款、赃物,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拍照固定,并委托估价部门对赃物价值进行评估鉴定。
(7)如果有必要,应对提取到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对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知情人士、关联人员进行询问,以获取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
(9)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明确以下问题:
1、犯罪的动机、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式,尤其关注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
3、犯罪的发生时间、地点、次数、作案经过;
4、赃款、赃物的去向;
5、若存在共同犯罪,需了解预谋、分工情况,明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分赃情况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职务侵占罪倒卖货物怎么判
在职务侵占罪中所涉及到的倒卖货物行为的量刑,很大程度上受到被侵占财物价值的影响。
依照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如若职务侵占行为导致的财物损失数额在一定标准之上,其行为人将接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具体来讲,被判定为数额较大的职务侵占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而对于那些造成数额巨大损失的职务侵占者,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至于那些造成数额特别巨大损失的职务侵占者,他们将面临的是更为严厉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数额较大”的认定通常以六万元人民币以上作为起算点,而“数额巨大”则是指超过了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财物损失。
具体的量刑裁决会充分考虑到诸多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及情节恶劣程度、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及被告人事先对违法事实的承认程度、是否积极退还所侵占的财产等等。
此外,如果在案发之前,这些财产已经被行为人返还,那么这也有可能成为减轻其量刑的依据之一。
职务侵占罪的提起诉讼方通常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形式的单位实体。这主要是由于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乃是单位的财产权益,因此,这些单位享有向司法机构进行控诉的权利。除此之外,在特定情况下,单位的股东亦可作为提起诉讼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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