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传讯几次
在取保候审阶段,对于每次传讯的具体频率并无硬性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案件的处理进程以及侦查工作所需而决定。
通常来说,传讯的执行应依照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旨在保障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有效监控。
然而,传讯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三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阶段,对于每次传讯的具体频率并无硬性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案件的处理进程以及侦查工作所需而决定。通常来说,传讯的执行应依照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旨在保障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有效监控。然而,传讯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三大原则。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实施程序包括:
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需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取保候审请求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接受该申请的决定。
再次,当决定对某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应由其亲自前往确认,并在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中签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某人有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即可被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局批准为取保候审对象:
(2)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产生重大社会风险;
(3)身体素质不适,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妊娠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出现重大社会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公安局起诉好吗
在此过程中需认识到,公安局着手对事件进行起诉并不是绝对地被视为有利或者不利事件。取保候审仅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并不能直接预示着该事件将会迎来何种审判结果。当公安局起诉时,实际上体现出该案已经进入到了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下一个重要环节。严格来讲,这也是立法机构为了确保司法程序依法有序进行而制定的正常程序性推动步骤,意味着公安部门经过严谨的调查取证工作后相信拥有充分有效的证据以及充足的理由来支持其将事件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然而,对于涉案人员来说,他们可能会面临更为深入细致的审查过程,甚至可能遭受刑事处罚。尽管如此,在这个关键时刻,涉案人员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为其提供辩护服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证明在获取的证据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或者出现了其他有利于被告方的情况,仍存有可能争取到较为理想的审判结果。综上所述,公安局启动指控只不过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综合考虑事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充分与否等诸多复杂因素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在取保候审阶段,对于每次传讯的具体频率并无硬性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案件的处理进程以及侦查工作所需而决定。通常来说,传讯的执行应依照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旨在保障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有效监控。然而,传讯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三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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