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上房屋推倒重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宅基地上进行房屋拆除重建的过程中,需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1.一户一宅制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居民家庭仅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总面积应不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规定的标准。同时,农村地区重建或新建住房时亦需遵循“一户一宅”的规定,即将原先的住宅拆除后进行重新建设。
2.符合村庄整体发展规划:农村进行建房改造时必须要与村庄的整体发展规划相适应,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走正规的审批程序,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规划许可证等必要证件,并在此基础上优先考虑使用原有宅基地及村内闲置土地资源。
3.无翻修历史纪录条件:在农村住房涉及诸多复杂问题,尤其是家族规模较大的情况下,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住房质量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因此,原则上宅基地上的每套房屋均被允许进行一次翻建。若您尚未进行过翻建,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4.具备合法翻建手续:为加强对宅基地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我国已实施统一的政策规定。所有重建或翻建的房屋,均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行房屋翻建。
因此,唯有获得审批手续,方能确保房屋翻建过程中的安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二、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归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住宅用地之上的建筑物所有权理所当然地归属其使用权持有者,然而,该住宅用地的所有权则系集体之物。
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法规细则,城市中的土地均属政府所有;
然而,农村以及近郊地区的土地,除政府享有所有权之外,还有村民集体拥有所有权,例如耕地、自留山等皆属此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给予村民使用并保障其基本居住权,但村民必须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确认,方能以其他方式或未经授权擅自占用土地。
若以耕地上建设房屋将面临强制拆迁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因宅基地上房屋买卖而产生的各类物权纠纷处理起来颇为繁琐。首先,需要进行严密的法律审查,以明确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宅基地房屋的买卖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之间进行,非该组织成员购买则往往被认定为无效。倘若合同得以生效,那么便应当依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确定物权的归属以及相关的权利与义务。然而,如果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就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划分损失的承担比例。对于买方而言,如果已经向卖方支付了相应的价款,那么他们有可能有权要求卖方予以退还;反之,对于卖方来说,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起缔约过失责任。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法院通常会对房屋的实际状况、双方的过错程度、交易的背景环境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从而作出公正且合理的裁决。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务必妥善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证人证言等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仅可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需符合地方规定。翻建须遵循村庄规划,取得必要证件,原则上每宅限翻建一次。翻建须经审批,确保安全。遵守“一户一宅”和规划要求,合法翻建,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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