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取保候审本人没去怎么办
若被取保候审之人未依规行事,未能按时赴局办理撤销之手续,通常司法机构将会采取书面通告、电话联络以及委派家属、律师等人代理之方式,告知相关事宜。此种情形之下,被取保候审者应当尽早与负责案件处理之司法机关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并完成有关撤销手续,以避免其违抗取保候审之规定,进而导致保证金被罚没,甚至面临更严重的逮捕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在哪个阶段可以申请
在侦查阶段方面,通常情况下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任务执行,而职务犯罪等敏感案件则交由检察院负责。
就一般而言,侦查阶段往往被视为取保候审成功率最高的时期。
当犯罪嫌犯或其亲属委托的律师向法院提请辩护后,便可向司法机构申请取保候审。
随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院审查起诉此阶段),在此期间依然可行使取保候审的权力。
然而,在大多数案件中,这类申请的批准难度往往较大。
对于证据充足、情节确实的案件,检察院会迅速将案件送至法院进行审理;
除了少数特殊案件外,大多不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此外,若在该阶段出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亦有可能在此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审判阶段乃法院审理案件的关键环节。
在法院作出判决前的任何时间,均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对证据不足、同时可能遭受过长时间拘留的涉案人员,应给予适当的机会接受进一步处理。
简言之,刑事案件在法庭审判前后的三个阶段内均为实施取保候审的可行时间段。
然而,对于每一起具体案件,我们需根据其复杂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管理措施以获得最佳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消取保候审必须要本人到场吗
大体而言,取消取保候审这一环节并非非要被保释者亲自在场方能完成。事实上,这种变更决定往往由处理该案的司法机构依照事例进展以及既有的法律规定所做出。例如,如果事例事实已经充分调查清楚,确认涉案人员无需负有刑事责任或者已经超过刑事追究时效等法定因素,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取消取保候审或许并不需要被保释者亲自出席。然而,若涉及向被保释者传达相关信息、办理相应手续或听取他们的意见时,则可能需要他们亲自到场。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流程还需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机构的程序性规定来执行。在整个取消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司法机构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若取保候审者未按时办理撤销手续,司法机构会通过书面通知、电话及委托家属、律师等方式告知。被取保人应迅速与司法机关联系,配合完成撤销手续,避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或面临逮捕风险。及时沟通,遵守规定,确保案件顺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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