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几种
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若未能得到公众普遍认同,通常会存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
首先是在责任认定过程中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并不充足且不够确凿,如在关键证据环节存在缺失或者存在明显的瑕疵;
其次是在责任划分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公现象,与实际发生的事故情况严重不符合;
最后是在处理事故的整个流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在调查取证阶段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能够取车吗
若遇事故责任认定书未能签署情况下,能否进行提车?交警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地履行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的职责,而当事人是否签署该认定书并不直接影响提车手续的正常推进。
当事故责任认定书正式生效后,便意味着相关证据搜集与鉴定事项已全部完成,无需再对涉案机动车展开深度检验鉴定工作,警方亦应根据相关法规立刻将被扣押车辆归还至当事人手中。
以下为具体解析:
首先,交警在调查清楚事故成因之后,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范要求出具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任何一方不愿签名确认均不会影响该文件本身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炉之日起,交警已丧失继续扣留车辆之权力,并且必须及时开具放行证明。
最后,出于对损失补偿方面的担忧,如果受害一方希望尽快获得赔偿款项,可依据法律规定立即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事故责任认定起诉法院怎么判
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并经由诉讼途径达成的判决结果,其关键要素取决于诸多变量。首先,法院将严格审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这其中涵盖了事故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以及监控录像等多重元素。而就责任分配问题而言,法院会依据既定的法律法规和通行规则进行裁定。倘若有任何一方在事故中所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较为显著,例如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那么他们往往会被认定为主要或者全责方。此外,法院亦会权衡双方在事故中的过失程度、所引发的后果严重性等因素。若双方皆有过错,则会根据其过失程度的大小来决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在作出最终判决时,法院还会充分考虑到保险赔偿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期实现公正且合理的裁决。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结合每一起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若未获公众认同,常见原因包括:证据不足或不确凿,如关键证据缺失或瑕疵;责任划分不公,与事故实况不符;处理流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调查取证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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