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能让他坐牢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诈骗犯罪乃是基于非法占有目的,利用虚构事实以及掩瞒真实情况的手法,从公私财产中获取到财产利益的行为。假若欠债不还的行为符合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从他人手中骗取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然而,仅仅凭借“欠债不还”这样的表述,尚不足以直接断言其是否构成诈骗罪。是否构成诈骗罪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款时的动机、借款之后的偿还行为、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行为、借款金额的大小等等诸多因素。倘若借款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同时又有确凿证据表明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那么此种行为便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若欠债不还的行为确实构成了诈骗罪,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行为人将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严厉惩罚。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处罚力度将会更为严苛。总而言之,能否因欠债不还而使对方入狱,仍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剖析。若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行为人将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钱不还,过了诉讼期如何办
1、若已超出法定诉讼时效,我们应积极寻求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以促成原借贷双方就旧借据或欠条达成相应的还款协议。
在此前提下达成的还款协议,可作为新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被赋予相应的法律效力,自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如果在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之后,各方仍未能达成债务重组协议,那么债权人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的通知书。
只要债务人为这份催款通知单签章,无论其是签名还是盖公章,都应视作对原来债务的重新认可,这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3、如果借款人未能按预先商定好的期限偿还借款,他们便应该按照先前约定的方式或依据国家相关法率法规缴纳拖欠的利息费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在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按时偿还其借款本息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的您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你们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的条款规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请求担保人承担起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在此过程中,请特别留意担保人所需要承担的担保责任的具体形式与范畴,这都将直接受到你们当时所签署的担保合同条款的约束。对于一般的保证责任而言,如果在主合同纠纷尚未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判决,且在对借款人的财产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后仍然无法实现债权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有权利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来说,只要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依然未履行其债务,那么债权人便有权选择要求借款人立即履行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的范围内承担起保证责任。此外,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以免因超过时效而导致胜诉权的丧失。如遇复杂情况,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法律意见。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若欠债不还符合此要件,即非法占有意图,虚构或隐瞒手段骗取财物且金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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