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时,一般要对债务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债权人能够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这个承担了债务的担保人在承担完之后,能够向另一个担保人追偿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份额。要是没有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通常就应该平均分担。比如说,债务是100万元,两个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其中一个人承担100万元,承担之后这个担保人可以向另一个担保人追偿50万元。不过具体的承担份额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者各方协商来确定。总之,连带责任意味着担保人需要对债务负全部的责任,以此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二、两个担保人连带责任有怎样的追偿规则
在两个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追偿规则如下:
首先,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进行全额追偿。比如甲、乙为丙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向甲主张了全部债务,甲清偿后可向丙要求偿还全部已清偿款项。
其次,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或仅偿还部分,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还可向另一个担保人追偿。一般是按照约定分担份额;若没有约定,通常平均分担责任。例如甲、乙为丙担保,无份额约定,甲承担全部债务后,可向乙追偿一半的款项。
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担保合同、清偿债务的凭证等,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实现权利。
三、两个担保人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行使
两个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追偿权的行使如下:
首先,若担保人已承担担保责任,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可向债务人追偿。比如为债务人代偿了借款本息,代偿多少就能向债务人追偿多少。
其次,若两个担保人之间对担保份额有约定,承担责任超出自己份额的担保人,有权向另一担保人按约定份额追偿。
若没有约定担保份额,则平均分担债务。例如,债务总额100万,两个担保人无份额约定,其中一个代偿80万,超出平均份额30万,这30万可向另一担保人追偿。
行使追偿权时,需准备好承担担保责任的证据,如付款凭证、清偿债务的相关文件等,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实现权利。
当探讨两个担保人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通常情况下,两个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在没有特殊约定时,平均分担债务。但实际情况远不止如此简单,比如在一个担保人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该担保人如何向另一个担保人进行追偿?追偿的范围、方式以及时间节点等都是关键问题。要是您在两个担保人连带责任的承担份额、后续追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无需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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