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不给征用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5-02-2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若草场未被征用,处理方法如下:先确定征用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查看征用程序有无合法审批手续等,不合法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撤销决定;若合法但补偿不合理,可与征用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行政裁决或民事诉讼争取合理补偿。期间要保留好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据,依具体情况选合适法律途径维权。
草场不给征用怎么处理

一、草场不给征用怎么处理

如果草场没有被征用,可从以下这些方面来处理。首先,得确定征用行为是不是合法合规的,按照相关的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去查看征用程序是否满足法定的要求,像有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之类的。要是征用程序不合法,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要求撤销征用的决定。其次,假如征用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对草场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补偿不合理,就可以和征用方商量,争取获得合理的补偿,要是协商不好,就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民事诉讼,要求按照法定的标准给予足够的补偿。同时,一定要把和草场有关的所有证据都保留好,像土地承包合同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挑选合适的法律途径去处理草场未被征用的问题。

二、草场不给征用拒绝方会担法律责任吗

这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征用草场必须依法进行,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如果征用方的征用行为合法,包括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合理补偿等,而被征用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可能需承担一定法律责任。从民事角度,可能构成违约(若此前有相关协议约定配合征用事宜),要承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从行政角度,可能面临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若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但如果征用行为本身违法,比如未依法取得审批、未给予合理补偿等,被征用方拒绝征用属于正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关键在于征用行为是否合法合规,需综合具体事实及证据,依据相关土地管理、行政等法律法规判断。

三、草场不给征用不服从会触犯法律

这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征用行为是合法合规的,即政府部门依法履行了审批程序、发布了征收公告、制定了合理补偿安置方案等,而草场所有者或使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征用,可能涉嫌违法。

从法律角度,这种合法征用属于行政征收行为,具有强制性。若拒绝,可能面临责令交出土地等行政决定,若仍不执行,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如果征用本身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没有合法审批、补偿不合理等,被征用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服从并不违法。被征用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征收违法并争取合理补偿。关键在于判断征用是否依法进行。

当探讨草场不给征用怎么处理时,其实后续还有一些关联要点需关注。比如,若因草场不给征用引发纠纷,在处理过程中,如何准确界定双方的责任范围,是征用方存在程序不合法问题,还是被征用人的诉求不合理。另外,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被征用人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进一步维权,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是你在草场征用问题上,面临这些困扰或者有其他疑问,不要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力你妥善解决相关难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草场不给征用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81****58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21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889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草场土地征用的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征地补偿和安置:<br/>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第十三条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第十四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第十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第十六条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第十九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第二十条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未利用地按照100%计算)。第二十一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br/>(一)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予以补偿(见本办法附件)。<br/>(二)被征收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树木等,本办法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补偿(见本办法附件),本办法没有规定的由双方约定标准进行补偿;本办法没有规定又约定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损失实际价值确定。<br/>(三)征地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第二十二条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房屋产权、面积、结构、使用性质、建筑年限的认定,均以征收土地公告前土地使用权证和其它合法证件为依据。第二十三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和有合法证件注明国家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四条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借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的国有土地,只对青苗进行补偿,签订了借地协议的,按协议履行。第二十五条需临时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或参照统一年产值标准扣除耕管的投入成本后进行逐年补偿,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后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的,应当支付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的迁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当补偿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墓主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3-4]自行迁移坟墓;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七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征收土地后,安置补助费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在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费用。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60%计算(未利用地无安置补助费)。第二十九条被拆迁的房屋需要重建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有关用地限额规定。第三十条被拆迁户重新申请用地建房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重建用地。<br/>(一)房屋产权人在它处另有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br/>(二)征地预告通知书公布和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利用各种关系迁户口、突击分户的;<br/>(三)既无承包土地,又无住房的搭寄户;<br/>(四)非法占地修建建筑物的。
389浏览
草场征地的国家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br/>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br/>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br/>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br/>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br/>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br/>二、征地补偿标准<br/>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br/>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br/>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1.1w浏览
关于草场征用占用补偿的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征地补偿和安置:<br/>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第十三条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第十四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第十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第十六条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第十九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第二十条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未利用地按照100%计算)。第二十一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br/>(一)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予以补偿(见本办法附件)。<br/>(二)被征收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树木等,本办法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补偿(见本办法附件),本办法没有规定的由双方约定标准进行补偿;本办法没有规定又约定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损失实际价值确定。<br/>(三)征地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第二十二条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房屋产权、面积、结构、使用性质、建筑年限的认定,均以征收土地公告前土地使用权证和其它合法证件为依据。第二十三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和有合法证件注明国家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四条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借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的国有土地,只对青苗进行补偿,签订了借地协议的,按协议履行。第二十五条需临时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或参照统一年产值标准扣除耕管的投入成本后进行逐年补偿,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后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的,应当支付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的迁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当补偿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墓主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3-4]自行迁移坟墓;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七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征收土地后,安置补助费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在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费用。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60%计算(未利用地无安置补助费)。第二十九条被拆迁的房屋需要重建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有关用地限额规定。第三十条被拆迁户重新申请用地建房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重建用地。<br/>(一)房屋产权人在它处另有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br/>(二)征地预告通知书公布和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利用各种关系迁户口、突击分户的;<br/>(三)既无承包土地,又无住房的搭寄户;<br/>(四)非法占地修建建筑物的。
46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草场不给征用怎么处理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35****728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52****13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150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