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当中,如果遇到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那我们得准备好这些证据。
首先,就是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像职工工资发放的花名册,还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那些记录,这些都能说明我们在这家单位工作并且有劳动报酬的事。
其次,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之类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很重要,有了这些,就能证明我们是这家单位的员工。
再者,劳动者自己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也不能少,这能进一步证明我们是通过正规途径被招进来的。
另外,考勤记录也很关键,它能反映我们的工作出勤情况。
要是能把以上这些多种证据都收集起来,而且相互之间能印证的话,那对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这个事实就更有帮助。
除了这些,同事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不过得确保证人是可信的,证言也是真实的。
总之,我们一定要尽可能多地去收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仲裁中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从多方面入手:
首先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等,能直观体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证明双方存在经济关联。
其次是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上面若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可直接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
再者,考勤记录也很关键,无论是纸质考勤表还是电子打卡记录,都能反映劳动者的工作出勤情况,证明其受单位劳动管理。
此外,同事证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签订的业务合同等,也能作为辅助证据,多方面形成证据链,增强证明力,有力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若未签劳动合同进行劳动仲裁,劳动者可能获得以下赔偿:
首先是双倍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起算时间是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或用工满一年的前一日。
其次,若因单位未签合同导致劳动者离职,劳动者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提是需证明单位存在过错导致离职。
当探讨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在收集到证据成功仲裁后,若涉及工资补发,补发的标准如何确定,是按照约定还是行业平均水平等。另外,没签劳动合同除了支付应得工资,是否还存在额外的经济补偿,其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这些都是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关键问题。要是你对没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的证据收集、后续补偿等还有疑问,不用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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