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通常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去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话,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一般是根据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这些因素。
要是债务明确是用于个人消费等不属于共同生活经营的事项,一般就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来承担。
处理共同债务的时候,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像债务合同、转账记录等,以此来证明债务的存在以及用途。
同时,一定要遵循法律程序,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把债务清偿问题解决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夫妻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该笔贷款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开销产生的债务。
再者,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总之,认定共同债务关键看债务是否基于共同意思、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三、离婚时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首先,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原则上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债权人能拿出夫妻共同签字的借条,或证明借款用于家庭购买房产等共同生活支出。
其次,若夫妻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在某些情形下也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例如,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情形的,则该债务为个人债务。
当探讨共同债务离婚如何处理时,这背后还有不少关联要点。除了明确债务的分担比例,还涉及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若一方暂时无力偿还其应承担的共同债务份额该怎么办?另外,对于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共同债务,又该遵循怎样的处理流程?这些都是与共同债务离婚如何处理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倘若你在处理离婚共同债务时,对上述这些情况感到迷茫,不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那么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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