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5-03-07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8人
专家导读 劳务合同中违约金合规性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在两种法定情况下,违约金设定才合法:一是用人单位支付专门培训费用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可就服务期及违约金达成协议;二是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就竞业限制条款及违约金作出约定。同时,违约金具体数值应保持在合理范围,不能过高。
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合法吗

关于劳务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违约金问题,其合规性并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严谨的讲,只有在以下两个已然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之下,违约金的设定才具备合法性:首先,对于那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专门的培训费用,并对他们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形,就能够依据法定义务,与这些受到培训待遇的劳动者达成服务期限以及相应违约金的协议;其次,还包括公司资源与其员工之间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就竞业限制条款及其所需承担的违约金作出约定的方案。然而,在这一过程当中,我们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违约金的具体数值应该始终保持合理性范围内,杜绝出现过高的现象。

二、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合规吗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一般是合规的,但有严格条件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不过,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同时,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等要合理。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解除竞业限制约定。总体而言,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就是合规有效的,能起到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统一的具体数额规定。一般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中自行约定。

不过,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调整。当违约金过高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若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也可请求适当提高。通常,司法实践中会参考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竞业限制期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价值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合理的违约金标准。

当探讨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合法吗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其合法性需依具体情形判断。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合法,那该如何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呢?这通常会涉及到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因素。另外,要是劳动者认为违约金过高,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调整呢?这些都是在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中容易引发困惑之处。倘若你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数额确定、调整途径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合法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4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88****37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81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95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上有押金违约金
劳动合同上有押金违约金是不合理的,能收违约金的事项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其一在培训服务期约定;其二在竞业限制中约定,其余情况下都是不合法的,都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劳动者在工作中一定要多注意这两点。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上有违约金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和雇主可以协商约定违约金条款。然而,其法律效力需视情况而定。若该条款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自愿且未违反法律、法规,则具有法律效力。反之,若不符合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则该条款无效。
3浏览 2024-03-26
劳动合同上有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上有通常不会有违约金,劳动合同是员工和公司之间订立的书面合同,表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员工辞职,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或者服务期,可能会产生违约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合法吗
有效。《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外,超出的无效。换句话说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3浏览 2025-01-29
违约,如何理解违约责任,如何追究违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br/>2.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责任”一章(<br/>第六章),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2)违约责任是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br/>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而言:<br/>(1)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辅助人(如代理人)的责任;<br/>(2)合同当事人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违约承担责任。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br/>首先,违约责任是违反有嗷合同的责任。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这一特征使违约责任与合同法上的其他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的责任)区别开来。<br/>其次,违约责任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为条件。能够产生违约责任的违约行为有两种情形:一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给付;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其履行存在瑕疵。4)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其<br/>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其<br/>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br/>3.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br/>(1)继续履行是一种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br/>(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br/>(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不得径行判决。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br/>(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在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上,应注意以下几点:(1)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为前提。换言之,对于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有约定者应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者,<br/>首先应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不能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才适用这些补救措施。(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大小为依据,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补救方式。(3)受害方对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式应当合理。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概念与确定方式。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如下特点:第<br/>一、赔偿损失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他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第<br/>二、赔偿损失是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损失。金钱为一般等价物,任何损失一般都可以转化为金钱,因此,赔偿损失主要指金钱赔偿。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第<br/>三、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br/>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br/>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第<br/>四、赔偿损失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赔偿损失的确定方式有两种: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是指由法律规定的,由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对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定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br/>第<br/>一、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其赔偿范围包括现有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前者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等:后者是指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br/>第<br/>二、合理预见规则。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法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项重要规则,其理论基础是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对此应把握以下几点:<br/>①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br/>②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br/>③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第<br/>三、减轻损失规则。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其特点是:一方违约导致了损失的发生;相对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造成了损失的扩大。约定损害赔偿。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它具有预定型(缔约时确定)、从属性(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附条件性(以损失的发生为条件)。4)违约金违约金的概念和性质。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违约金的增加或减少。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畸高和畸低均会导致不公平结果。为此,各国法律规定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也做了规定。其特点是:(1)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条件;(2)经当事人请求;(3)由或仲裁机构裁量;<br/>(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5)定金责任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对此担保法做了专门规定。合同法第115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此,在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担保的情况下,如一方违约,定金罚则即成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347浏览
劳动合同上写违约金合法吗
有效。《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外,超出的无效。换句话说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劳动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
劳动合同违约金有上限。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
23浏览 2025-02-08
劳动合同上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除了服务期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以下情形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16浏览 2024-09-10
劳动合同上违约金生效吗?
肯定是生效的,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生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是生效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降低或提高。
46浏览 2024-10-20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合法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35****855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34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741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