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中,符合以下特定条件之一者通常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宽大处理:侵权行为人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消减或降低其所实施的侵权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该侵权行为是受到其他方逼迫而不得已为之的;或是侵权行为人主动向相关行政部门坦白并陈述出他们之前并不知晓且尚未被行政部门掌握的违法行为事实等等。然而,即使满足了上述条件,行政部门在进行处罚裁量时仍将全面审慎权衡侵权行为本身的属性、严重程度及其造成的危害性后果,同时充分考量到侵权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诸多因素。
二、商标侵权免于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免于处罚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这要求销售者主观上无侵权故意,且进货渠道合法,能提供供货者信息,比如有正规进货发票、合同等,可免予罚款。
二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停止侵害的,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体现对闲置商标的限制以及对善意使用人的保护。
符合上述情形,需有充分证据支撑,以证明自身行为符合免责条件。
三、商标侵权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商标侵权减轻处罚的情形主要有:
首先是主动停止侵权行为。若侵权人在被发现侵权后,及时主动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或停止使用侵权标识等行为,表明其有一定的纠错态度,可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
其次是积极消除影响。比如通过公开声明等方式,消除因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尽量降低损害后果,有助于从轻处罚。
再者,若侵权人是因疏忽或误解导致侵权,且能证明主观恶意较小,也可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另外,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提供侵权商品来源、数量等相关信息,表现出较好的配合度,也可能成为减轻处罚的因素。
最后,侵权情节显著轻微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处罚。
当探讨商标侵权从轻处罚标准是什么时,需要了解其背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比如在确定从轻处罚时,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是重要考量因素,若能证明自己并非故意侵权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可能会在处罚上从轻。另外,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也有很大关系,若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减少了对商标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也会影响处罚力度。要是您对商标侵权从轻处罚标准中的主观过错认定、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界定等方面存在疑问,别担心,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