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应收应付账款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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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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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应收应付账款处理如下:应收账款要及时清查,通过发函等确认债权,可能无法收回的作坏账核销并按破产法申报债权;应付账款先核对金额,按法定顺序清偿,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等,有争议的通过协商等解决。处理应收应付账款须严格遵循破产法等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应收应付账款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清算应收应付账款怎么办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关于应收应付账款的处理方式如下:

①应收账款方面:

要及时开展清查工作,认真确认债权情况。

通过发函以及对账等手段,切实保证债权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避免出现差错。

倘若某些应收账款极有可能无法收回,那就必须当作坏账进行核销处理,并且按照破产法所规定的程序去申报债权,让其能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得到合理的处置。

②应付账款方面:

首先要对已确认的应付账款进行仔细核对,务必确保金额的准确性无误。

破产清算程序中,应付账款应依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通常会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以及社保费用等。

对于存在争议的应付账款,可在清算过程中借助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妥善解决,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应收应付账款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循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清算后,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便会依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①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费用,如管理费用等。

②接着是职工债权,涵盖工资、社保等费用,职工的权益应优先得到保障。

③然后是税款等。

对于普通债权,通常按比例进行清偿。

若某些债权人的债权未完全受偿,在后续发现企业有其他可供分配的财产时,这些未受偿部分可继续参与分配。

然而,也存在部分债权无法得到完全清偿而永久灭失的情况。

总之,破产清算的目的是公平地将企业现有财产分配给各债权人,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企业资产有限,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所有债务的清偿要求。

三、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理

当企业破产清算后,若仍无法清偿所有债务,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首先要依法终结破产程序。

此时,管理人需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等资料,经法院仔细审查后,裁定终结该程序。

②未得到清偿的债权,通常不再进行清偿,但存在特殊情况,像连带债务人的追偿等,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③倘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那么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的两年内,有权请求法院追回相关财产,以用于清偿债务。

④同时,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企业财产等情况,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的一年内,请求法院追回这些财产用于清偿。

在探讨企业破产清算应收应付账款怎么办时,我们还要知道,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往往困难重重,企业需要投入精力和时间去追讨,而且可能无法全额收回。而应付账款在破产清算中,要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不同性质的债务清偿顺序有别。同时,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应付账款,在清算过程中需要更细致的甄别与处理。倘若你对企业破产清算应收应付账款的具体清偿流程、追讨措施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疑问,无需烦恼,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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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浏览 2025-01-25
应付账款在企业清算前还是清算后
[律师回复]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无论是在清算前还是清算后,都可以转入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br/>6)》的规定:“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另外从实务处理的角度出发以及比照其他相关的准则如债务重组所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以及制定新的会计准则尽量应与现行税法趋同,减少纳税调整事项的角度出发,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科目,作为企业的利得计入当期利润较为妥当。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税务处理,《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第五条“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因债权人原因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贵公司应于应付账款超过三年的当期并入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应于并入的当期先按季或月进行预缴,年终时再进行汇算清缴。  应付帐款(无法支付的)能不能抵冲费用假如转到营业外收入,要不要进项税转出  <br/>1.账务处理:你描述的情况属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原来会计制度规定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新会计制度规定计入资本公积金---其他资本公积。因为,不符合稳健原则,导致利润不均衡。  <br/>2.税务处理:  <br/>1)。增值税处理:因为不是增值税条例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因此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br/>2)。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应付账款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之,企业根据财务规定进行核算计入资本公积金,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汇算清缴.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如何核算  债权人豁免的债务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如何核算  目前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直接转入资本公积,借记“应付账款”,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但税法规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要作为其他收入项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外资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9〕19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两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国税局的这个要求是有依据的。这笔收入是作为企业税法上的一笔收益处理的,即它是收入的一部分,故可以扣除各种扣除项目后一并纳税,不需要单独纳税。会计上,该项业务应该是转入“资本公积”科目的,不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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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无法清偿的应付账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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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的条件是什么,怎么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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