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劳动仲裁后能否再次申请
通常来讲,是可以在撤销劳动仲裁后再次申请的。
劳动者要是对之前的仲裁裁决不太满意,那么在拿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之内,就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过了这段时间还没起诉,那裁决书就会正式生效。
而用人单位要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律所规定的某些情形,就可以去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被申请人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以下这些情况,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后,就会裁定撤销:
其一,在适用法律、法规的时候确实出现了错误;
其三,违反了法定的程序;
其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出来的;
其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那些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重要证据;
其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的过程中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决的行为。
总之,到底能不能再次申请,得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二、再次申请劳动仲裁会受哪些条件限制
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受以下条件限制:
首先是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再次申请超过此时效,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
其次,需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要具体、清晰,事实理由应与请求相关且有证据支撑。比如主张拖欠工资,要说明工资数额、拖欠时段等。
再者,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是与争议有直接关联的用人单位或相关主体。
另外,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像因住房公积金等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的争议,仲裁委不会受理。若不符合这些条件,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可能无法顺利推进。
三、撤销劳动仲裁再申请有啥法律限制
当事人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后再申请,存在一定法律限制。
首先,主动撤诉的,若没有正当理由,仲裁委员会一般不再受理。比如因自身疏忽大意而撤诉,通常难获再次受理。
其次,需在仲裁时效内重新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再者,若属于一裁终局案件,用人单位撤销申请被法院驳回后,不能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撤销。
若符合法定情形,如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撤诉,重新申请时仲裁委可能会受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当探讨撤销劳动仲裁后能否再次申请这一问题时,其实背后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要点。在成功撤销劳动仲裁后,若想再次申请,要留意仲裁时效的问题,不同情形下时效计算方式有别。而且,再次申请时提交的证据、诉求等都可能因之前的撤销行为而有不同要求。若仲裁的内容涉及工资支付争议,重新申请时对于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的准备也至关重要。要是你对撤销劳动仲裁后再次申请的时效界定、证据准备等方面存在疑问,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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