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证据材料整理得遵循特定原则。
首先,得保证证据是真实的,像合同就得有原件之类的。
按照时间顺序来整理,这样就能清楚地展现出事件的发展脉络。
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分别归好类,直接证据像借条之类的能直接证明关键事实,间接证据可以辅助证明。
整理的时候要注明每份证据是从哪儿来的,是从对方那里拿到的还是自己收集的。
同时,还要对证据做个简要说明,解释一下它跟案件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比如说,合同可以说明签订的时间、双方的约定等等。
要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可别把重要部分给遗漏。
通过有序地整理,能让起诉时提交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对案件的顺利进行也有好处。
二、起诉的证据时效该如何进行判断
证据本身一般不存在“时效”概念,与之相关的主要是诉讼时效与举证期限。
诉讼时效方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获得时效抗辩权,若对方以此抗辩,权利人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举证期限则是法院指定或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间。当事人需在该期限内提交证据,若逾期提供,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处理:一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或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该证据可被采纳;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且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无关的,法院不予采纳;与基本事实有关的,法院采纳但会对逾期方予以训诫、罚款。
三、起诉的证据材料不足该怎么办
若起诉时证据材料不足,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自行积极收集补充证据。比如通过与对方沟通并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来进一步固定关键事实;查找交易合同、单据、凭证等书面材料;收集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信息并争取其出庭作证。
其次,若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自行收集某些证据,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例如涉及银行账户信息、特定机构保存的档案等证据,可在提交书面申请后,由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
再者,还可以尝试申请证据保全。若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可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申请对相关证据进行保全。总之,要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尽量弥补证据不足的状况,以增强胜诉几率。
当探讨起诉的证据材料如何整理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整理好证据材料后,证据的证明力该如何判断,不同类型的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有着不同的作用和力度。还有证据的合法性问题,收集证据的途径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其能否被法庭采纳。在证据整理过程中,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环节。要是你在证据证明力判断、证据合法性把控以及起诉的证据材料如何整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用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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