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拆迁补偿款已婚女儿有吗
通常来讲,父母的拆迁补偿款那大多是属于父母自己的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这拆迁补偿款是因为对父母个人财产的补偿而得来的,一般来说女儿是没有直接能分到的份额。
不过要是拆迁补偿款是依据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补偿的,那女儿作为父母的孩子,在父母没有特别明确地约定只给其中一方的情况下,女儿就有权利去主张自己相应的份额。
这具体的情况,得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补偿的方式以及家庭财产的实际状况去综合判断。
要是大家对拆迁补偿款到底该归谁有争议,最好是先试着通过大家一起协商来解决,要是协商不拢,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来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父母明确给予已婚女儿居住权,比如通过书面合同约定或者在遗嘱中写明,那么女儿就享有居住权,该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居住权合同设立的情况)。
若没有此类明确约定,但拆迁房是父母的共有财产,父母同意女儿居住,从情理和家庭关系角度,女儿也可居住。不过,这种居住基于父母的许可,并非法定居住权。
倘若拆迁房涉及家庭共同财产分配,女儿作为共有人之一,那么基于对共有财产的权益,女儿当然有居住权。若拆迁是基于原房屋的产权关系,且女儿并非原房屋产权人,父母又不同意其居住,女儿通常没有法定居住权。总之,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约定、财产归属及父母意愿等因素。
三、已婚女儿对父母拆迁房有继承权吗
已婚女儿对父母拆迁房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不因女儿已婚而改变其继承权。
拆迁房若属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在父母没有订立遗嘱排除女儿继承权的情况下,女儿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即便房屋因拆迁发生形态变化,其作为遗产的性质不变。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示不给已婚女儿拆迁房的份额,那么按照遗嘱继承,女儿可能无法继承该拆迁房。但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有效。总之,已婚女儿在法定继承时通常有继承权,具体要看是否存在有效遗嘱等情况。
当探讨父母拆迁补偿款已婚女儿有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若已婚女儿获得了拆迁补偿款份额,这在婚姻关系中该如何认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另外,如果家庭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产生争议,已婚女儿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倘若你对父母拆迁补偿款已婚女儿应得份额的具体认定,或者上述相关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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