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没有监视居住判无罪的
监视居住,它可不是一种刑罚,而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用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咱得明白,在实际的司法操作里,那些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的人,最后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
就好比说,在监视居住这段时间里,经过了侦查、审查起诉之类的一系列程序。
要是发现证据不够充分,犯罪事实压根就不成立,或者是符合其他那些能判定无罪的情形,那法院就会作出无罪的判决。
不过,这可不能随便就下定论,得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要是在监视居住期间,又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出现了其他一些情况,导致案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那肯定也会对最后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总之,可不能简单地说只要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就一定会有无罪判决,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好好地琢磨和判断。
二、被监视居住后最终免罪的情况多吗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定罪结果。最终免罪的情况是否“多”没有确切统计数据。
从法律角度看,被监视居住后存在免罪可能。若经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本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比如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应宣告无罪;或者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定免责事由,也可免罪。
但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通常是基于一定犯罪嫌疑才采取的措施,大部分被监视居住者最终会被依法定罪量刑。不过具体到个案,还是要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证据状况等来判断是否会免罪,不能一概而论。
三、被监视居住最终免罪的情形有哪些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最终免罪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首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一些行为虽有一定违法表象,但从整体和法律实质判断,未达到犯罪程度。
其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了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超过相应时效,除非最高检核准追诉,否则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
再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罪犯免除刑罚的制度。
还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此类犯罪如侮辱、诽谤等,需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告诉才处理。
另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因为刑事责任具有人身专属性,主体消亡则无法再追究。若符合以上情形,经法定程序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判决无罪,实现免罪。
当探讨有没有监视居住判无罪的情况时,需要知道这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等同于有罪判定。即使处于监视居住阶段,若经调查核实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等,是有可能被判定无罪的。而且,在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的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障。倘若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等情形,也会有不同走向。要是你对监视居住期间的权利义务、后续判定无罪的流程及依据等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读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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