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主张该经济补偿金。
二、未缴纳社保的工作可以计算工龄吗
未缴纳社保的工作一般可以计算工龄,但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一般工龄角度,它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只要职工有实际工作经历,不论是否缴纳社保,都可计入一般工龄。
而对于连续工龄(本企业工龄),在计划经济时期,连续工龄与社保缴纳关联紧密,未缴纳社保可能难以认定连续工龄。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主要看劳动关系的连续性。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便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这段工作时间通常也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不过,未缴纳社保是单位的违法行为,职工可要求单位补缴,以保障自身社保权益及后续退休等相关待遇的正常享受。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或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探讨未缴纳社保经济补偿金怎么起算时,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除了起算本身,还会涉及到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否会受影响?而且,若劳动者因未缴纳社保离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工作年限的认定又有着怎样具体的规则?这些情况都和未缴纳社保经济补偿金起算密切相关。要是你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疑问,或是对未缴纳社保经济补偿金起算的具体细节不太清楚,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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